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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2021年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第三季度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黔府办发〔2020〕8号)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府办发〔2020〕5号),2021年三季度我县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第三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全面完成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修订清理

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各单位按照《开阳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开府办发〔2020〕5号)要求,结合国务院部门已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完成标准规范清单的编制修订,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阳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进行公开。截至目前,县级及23个政府部门、1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共42张标准规范清单进行了修订。

二、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村居延伸

要求各相关单位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重点公开集体资产管理、村级财务、乡村振兴、社会救助等涉及基层群众利益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