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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 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开、硒城、紫兴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按照《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 》要求,需要对各单位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进行修订(各单位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下载地址:http://www.kaiyang.gov.cn/ztzl/rdzt/kyxqmtjjczwgkbzhgfhzt/xzwgkbzgf/),现就做好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编制修订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细化内容

各单位要结合2020年县政府办印发《开阳县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按照本通知提供的《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参考样表)》(见附件)格式,对本单位标准规范进行修订。清单主要包含以下10个要素:

(一)事项编号。按照列出的“二级事项”依次编号。

(二)公开事项。围绕本单位“三定”规定、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一级事项”和“二级事项”分别进行梳理,“二级事项”是对“一级事项”的细分。除依法依规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原则上本单位履行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相关事项,都要纳入标准规范清单进行管理。

(三)公开内容。对相应事项具体公开的内容和标准进行描述,描述指向应尽可能明确,避免“相关信息”“有关情况”等模糊表述。

(四)网站公开栏目。指清单所列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栏目名称。

(五)信息更新时间。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信息可能产生及发布的时间。

(六)信息保障单位。政府标准规范清单要落实到具体负责提供信息的部门和单位;部门标准规范清单要落实到具体负责提供信息的科(股、室)。

(七)公开渠道。指该项信息分别通过哪些渠道进行公开,各单位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

(八)公开依据。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外,如果其他法规文件对相应信息的公开(包括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另有要求,应一并列出。

(九)公开对象。包括面向全社会公开和面向特定对象公开两种类型。除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另有规定外,主动公开信息一般应选择面向全社会公开。

(十)公开方式。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按照《条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各单位没有充分依据定为“依申请公开”的信息,都应选择主动公开。

二、按时限完成修订任务

2021年9月27日前,各单位要按照《开阳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开府办发〔2020〕5号)要求,结合国务院部门已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http://www.guizhou.gov.cn/ztzl/qmtjjczwgkbzhgfh/bzml/zy/),完成标准规范清单的编制修订,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阳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进行公开。

三、进一步强化认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政务公开标准规范编制修订工作,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避免出现“僵尸栏目”“睡眠栏目”。对标准规范和公开栏目的管理,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法律法规有新要求或单位职责等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在本年度及今后的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和专项目标考核中,将把各单位编制修订后的标准规范清单作为重要依据,对照查看相关栏目设置、信息公开是否符合清单要求,对于未按要求编制修订标准规范清单,或者推广运用不力的单位,将适时进行通报。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