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黔府办发〔2020〕8号)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府办发〔2020〕5号)精神,我县2023年第四季度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完成年报安排部署工作
2023年第四季度,全面完成48家单位和部门2023年政务公开年报安排工作,要求最迟在2024年1月底之前完成。
二、加强栏目更新维护和巡查工作
加大巡网督查力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巡网督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部门及时通报并督促改进,以充分准备迎接省市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