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黔府办发〔2020〕8号)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府办发〔2020〕5号)精神,我县2025年第四季度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持续跟进基层政务公开栏目更新工作;
二、完成依申请公开案件回复办理工作业务学习培训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