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阳贵安避暑
旅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筑府办函〔2025〕4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贵安新区办公室:
为加快避暑旅居产业高质量发展,把避暑旅居培育成为文旅产业的新业态、群众增收的新渠道和乡村振兴的新途径,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避暑旅居发展的部署要求,结合贵阳贵安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存量提升、增量带动,标准驱动、品牌引领”思路,把旅居产业培育成为乡村产业新业态、群众增收新渠道,实现旅居产业和乡村振兴融合相衔接,全力推动贵阳贵安避暑旅居产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新增认定等级民宿6家、乡村旅游村寨8个,吸引不少于25万人次来筑旅居。2026年,巩固提升乡村旅居带10条,吸引不少于30万人次来筑旅居。2027年,累计改造旅居住房2500户以上,新培育等级民宿50家,乡村旅游重点村寨15个,吸引不少于35万人次来筑旅居。
一、工作举措
(一)统筹规划建设
1.加强规划引领。将旅居产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相衔接,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立保护措施,保护当地的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资源,避免过度开发。明确发展定位,发挥客源市场、交通区位、旅游资源等优势,重点在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传统村落、民族特色村寨、夜间消费聚集区、城市旅游目的地等区域布局旅居集群,防止盲目扩张、无序发展。(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贵安新区各乡镇〔街道〕)
2.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改善交通条件,确保主要交通枢纽到避暑旅居区域的交通顺畅,增加公共交通班次和线路。完善旅居点位电商服务或电商驿站等配套设施。把配套完善基础设施、旧村貌改造、人居环境整治等与省“两清两改两治理”和农村“五治”工作有机结合、一体推进。鼓励以村为单位按照宜拆则拆、宜改则改、宜留则留的思路,注重微改造、精提升,杜绝大拆大建,消除环境乱象,提升建筑风貌,打造有品质的民居、有特色的庭院、有记忆的空间,体现浓郁的乡土气息和地方特色,打造一批精品田园和美丽庭院。聚焦基础配套、医疗健康等关键设施服务,积极谋划短、中、长期项目,分层分类、优先集中解决旅居集中、发展较好的区域基础短板弱项,突出打造主客共享公共文化服务空间、公共活动服务空间、文明旅游共享空间,并逐步辐射覆盖,不断强化交通、通信、购物、医疗、供水、照明、健身、娱乐等基础保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委、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贵安新区统筹城乡发展局、贵安新区城建局、贵安新区投资促进局、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贵安新区各乡镇〔街道〕)。
3.强化用地用房保障。各地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式有效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用于乡村旅居住房建设,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方式。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可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乡村旅游等必须在村庄建设边界外进行的少量配套设施建设,但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得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原貌,确需占用耕地的应依法落实占补平衡。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出租、出让、入股、联营等方式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旅居经营用房。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对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鼓励通过回购、租赁等方式,依法盘活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废弃工厂、闲置校舍、村集体用房等资源发展乡村旅居。(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贵安新区各乡镇〔街道〕)
(二)壮大市场主体
4.扩大市场规模。鼓励农户通过修缮、改造自有住房发展避暑旅居。引导高校毕业生、城镇居民、返乡人员等参与避暑旅居开发经营。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注册公司、组建合作社、村民入股等方式连片发展避暑旅居。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投资、合作经营管理等方式积极开发运营避暑旅居项目。(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贵安新区各乡镇〔街道〕)
5.开展精准招商。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在旅居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引导村集体组建旅居专业化合作社或强村公司,全面整合各类资产资源,加大对外招商力度,引进省内外知名旅居品牌,打造特色化、精品化的旅居产品,提升城市旅居形象。(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投资促进局、贵安新区投资促进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贵安新区各乡镇〔街道〕)
6.培育市场主体。积极培育引进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旅居项目的建设和规模化运营管理,加大旅居企业培育力度,聚焦特色民宿、品牌民宿和农特产品等领域,培育一批本土高品质民宿,带动旅居住房规范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贵安新区统筹城乡发展局)
7.强化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拓展乡村民宿经营主体融资渠道,支持乡村民宿建设和经营。鼓励保险机构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为旅居人群提供“保险+旅居”等多元化产品,满足游客保险需求。(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贵安新区财政局、贵安新区统筹城乡发展局)
(三)提升服务品质
8.推动融合发展。依托自然环境、人文资源,打造避暑休闲类、民俗文化类、田园风光类、康养体验类等特色避暑旅居点位,将农耕文化、传统工艺、民俗礼仪、风土人情等融入避暑旅居产品建设,推出“旅居+”产品。找准避暑旅居发展定位,适应不同群体、不同层次需求,打造特色鲜明、类型丰富、品质优良、价格合理的产品体系。扶持乡村旅居特色产业,纵向拉长产业链、横向拓展共享农业、手工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等综合业态,形成一批具有地域特色和竞争力的高品质农产品,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引导旅居经营用房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带动乡村产业和就业,有效发挥带动效应,带动农户增收。(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贵安新区统筹城乡发展局)
9.发展避暑社区。充分发挥贵阳贵安独特的气候和生态资源优势,加快构建完善的避暑类地产产业体系,合力推进优质的避暑类产品开发与建设。合理布局康养服务、业主食堂、休闲娱乐等设施配套,强化就业、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保障,积极打造居民生活15分钟生活圈。加大与优质民营康养机构合作,通过养老公寓、度假住宅、养疗会所等业态融入,打造度假居住、健康养生、主体旅游、养老康复等项目,以顶级完备的康养、生活项目配套,加持避暑地产的吸引力度。引入专业化机构,通过线上线下租赁平台,盘活存量住宅、商办、公寓,提升住房租赁价值,促进城镇旅居业态规范发展。(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10.强化人才培养。结合民宿管家培训计划,整合行业协会、职业院校、社会企业等力量,定期开展旅居运营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从业技能培训。加强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训,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等,为旅居发展提供有效智力支撑。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尤其是做好“三懂四会”的培训,经营者要懂场所的火灾危险性、懂火灾扑救方法、懂预防火灾的措施;同时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灭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保证旅居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贵安社会事业管理局、贵安新区统筹城乡发展局、贵安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四)加强品牌营销
11.强化宣传营销。立足“爽爽贵阳·旅居生活”城市品牌,构建线上线下矩阵式营销宣传推广。线上利用官方融媒体平台及微博、小红书、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旅居有关推文不少于50条。线下定期举办避暑旅居主题活动,吸引更多游客关注,每年前往主要客源城市开展旅居专题推介营销不少于3次,提高“爽爽贵阳·旅居生活”传播率、知晓率。(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贵安新区各乡镇〔街道〕)
(五)强化规范管理
12.提升规范水平。指导旅居经营主体落实安全责任,建立治安、消防、食品、卫生、环境、防灾、燃气等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必要的监测预警设施设备。自建房用作旅居经营的,督促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不得将违法建(构)筑物用作旅居经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做好房屋安全鉴定。消防部门要按照《贵阳市旅居农房消防安全评定规则(试行)》规定,分类明确旅居经营用房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日常管理和证照办理要求,加强消防安全监督指导。公安部门指导符合《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的旅居经营用房使用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或手机APP、小程序、二维码等便利方式,落实旅客住宿实名登记、访客管理、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等治安管理制度。文旅部门负责对已评定为等级民宿的旅居经营主体建立完善的游客反馈机制,及时处理游客投诉,改进服务。推进部门协同监管,加强联合执法,指导旅居民宿规范有序经营。(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消防救援支队、贵安新区公安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贵安新区各乡镇〔街道〕)
13.优化证照办理。坚持规范管理与促进发展相结合,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明确证照办理条件和流程,依法依规履行登记管理职责,对于将闲置农房改造为旅居住房,并符合《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的旅居住房,深化实施“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创新服务举措,对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的行业、领域等,平等准入各类经营主体,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贵安新区各乡镇〔街道〕)
14.成立行业协会。各区(市、县)要发挥主导作用,组建旅居行业管理协会,加强行业指导,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协同发展等方面的作用,维护旅居市场秩序,促进共建共治共享。为会员单位提供信息咨询、培训交流、争议协调等服务,加强省内外行业交流与合作,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等工作。(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贵安新区各乡镇〔街道〕)
二、保障措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旅居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要素保障。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市统筹、县主抓、乡村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在规划建设、规范管理、公共服务、环境营造、安全保障等方面同向发力,解决旅居产业发展难点堵点问题,推动形成政府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主体履责、社会监督的工作格局,助推贵阳贵安旅居产业高质量发展。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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