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府办函〔2022〕7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贵安新区办公室关于贵阳贵安贯彻落实《2022年“多彩贵州·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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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22〕7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贵安新区办公室关于贵阳贵安贯彻落实《2022年“多彩贵州·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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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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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22〕72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贵安新区办公室

关于贵阳贵安贯彻落实《2022年“多彩贵州·助商惠民”

促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贵安新区各部门、单位,直管区各乡镇、街道: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多彩贵州·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2〕14号)要求,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需求,发挥好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经市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工作职责

贵阳贵安各级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贵阳贵安细化落实〈2022年“多彩贵州·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措施任务清单》,结合各自职责分工,认真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或细则,对清单提出的政策措施进行细化落实,并做好资金使用成效评估,确保发挥最大效益。针对促进旅游消费、促进餐饮消费、促进住宿消费和促进零售文化体育消费等措施,市直各责任部门要加强与省直部门的沟通汇报,积极组织市场主体参加促消费相关活动。市财政局统筹安排市级财政资金5000万元,用好省级财政资金1000万元,共计6000万元用于开展线上线下促消费活动。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自身实际,出台相应配套措施,组织开展好本地区促消费活动。

二、加强政策宣传

通过电视、报纸、微信、短视频、手机短信等各类平台,聚焦2022年“多彩贵州·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行动主题,推出系列宣传报道,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促消费活动的宣传推介,着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和市场氛围,持续扩大促消费活动宣传的覆盖面和知晓率。同时,加强政策解读,点对点做好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宣传辅导,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对相关政策应知尽知,并加大对线上平台消费券发放的宣传,提高群众的参与度。

三、加大督促监管

要对照《贵阳贵安细化落实〈2022年“多彩贵州·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措施任务清单》,做好各项政策措施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促消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强化消费券发放监管,防范打击盗刷套现、倒买倒卖消费券等违规行为。同时,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严厉打击欺诈、哄抬物价、变相加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合理的消费环境。

四、做好疫情防控

精准落实国家、省制定的各项防疫措施,通过健康码、行程卡、场所码等大数据手段,精准识别风险人群,不搞“一刀切”,杜绝“层层加码”等行为。同时,及时做好疫情和相关防控政策的信息发布,以便广大市民群众知晓。

附件:贵阳贵安细化落实《2022年“多彩贵州·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措施任务清单


2022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市邮政管理局。

(共印5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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