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府办函〔2022〕8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十四五” 优化用能总量促进能源消费提质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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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22〕8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十四五” 优化用能总量促进能源消费提质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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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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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22〕82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十四五”

优化用能总量促进能源消费提质

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贵安新区办公室:

《贵阳贵安“十四五”优化用能总量促进能源消费提质升级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贵安“十四五”优化用能总量促进

能源消费提质升级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31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22〕12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十四五”时期用能管理的通知》(黔发改环资〔2022〕385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能耗双控工作的相关部署,为有效控制用能强度,优化用能总量,促进节能降耗,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管理制度为手段,以提升基础能力为支撑,完善实施能耗双控制度,深化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推进能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促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将“优总量、挖存量、调增量、活变量”贯穿于整个能耗双控工作。一是优化能耗总量,合理设置能耗双控目标和进度,通过优化用能实现总量高效利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二是挖掘能耗存量,坚持能效提高导向,推动现有产能持续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加快落后产能淘汰进度,强化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行业监管,严控高耗能资源性产品外流。三是调节能耗增量,强化与周边市(州)的互补合作,保障能源供给,拓展能耗空间。四是用活政策变量,积极跟进国家和省政策动向,抓机遇谋措施,积极争取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用能指标。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能耗双控制度更加健全,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平均水平以上。“十四五”期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3%,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省核定范围内。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坚持能效优先,优化能耗总量使用,控制能耗强度,倒逼转方式、调结构。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钢铁、水泥熟料、铝冶炼等行业新建改(扩)建项目严格实施产能置换,严格控制氮肥、磷肥、氧化铝等产能的增长。强化生产过程能耗控制,推动锅炉、供热/制冷、电机、照明等系统优化升级。持续挖掘工业存量潜力,重点推进磷化工、铝及铝加工、生态特色食品等传统优势产业绿色化改造,发挥头部企业示范效应,加快推动磷化工向精细化方向发展、铝及铝加工向精深加工延伸。加快新兴产业发展,不断壮大节能环保、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制造、新能源汽车、健康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到2025年,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工业比重达到30%。(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等相关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贵安新区综合保税区、党武街道、湖潮乡政府、马场镇政府、高峰镇政府。以下重点任务除特别注明外均需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贵安新区综合保税区、党武街道、湖潮乡政府、马场镇政府、高峰镇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以能源结构调整促进增量形成,严控煤炭消费总量,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积极推动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持续加大风能、太阳能和地热能的开发利用,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分散式风电,支持可再生能源与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生态等产业和设施协同发展。到2025年,全市新增风电装机325MW、光伏装机200MW,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和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75%和20%,煤炭消费比重力争控制在17%以下,能源供应结构更加绿色清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委、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

(三)推进交通低碳发展。以运输结构调整促进交通用能总量优化,加快建设综合立体交通网,推进物流园区和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等“公转铁”项目建设。推动大宗货物及远距离货物运输向铁路有序转移。推广跨方式快速换装转运标准化设施设备。“十四五”期间,多式联运货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加快贵阳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强化城市公交与轨道交通衔接,打造一体化综合交通客运枢纽,加强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引导绿色出行。加快完善充换电、加氢等基础设施,以车辆用能结构调整促进交通领域存量挖掘,大力推广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提高绿色能源交通工具使用比例。到2025年,中心城区绿色交通出行比重达到70%。(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等相关部门)

(四)推进农业农村节能。改进农业农村用能方式,优化用能结构,持续推进增量调节。加强农村电网建设,完善配电网及电力接入设施,推进太阳能、地热能规模化利用和生物质能清洁利用。推广节能环保农机,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提升农村房屋建造水平,推广节能环保灶具,以能效提升压减能耗存量。到2025年,农业农村领域建设完成节能及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项目10个,全市农业农村散煤全部清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等相关部门)

(五)强化城镇领域节能。优总量与挖存量相结合,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和城市节水改造,建设低碳、韧性、海绵城市。提升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严格执行磷石膏建材安全使用产品标准以及新建建筑强制性节能65%的标准,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现行绿色建筑标准,优先采用装配式建筑和磷石膏等资源综合利用建材。加快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建设。鼓励引导大型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建设以可再生能源或工业余热为热源的绿色集中供热系统。以老旧小区为重点,实施建筑、照明等系统节能升级改造。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实现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新增400万平方米,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显著下降。(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

(六)推动消费流通节能。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等行业开展能耗管理体系建设,引导既有酒店、民宿和大型商超、综合体全面实施绿色改造,推广高效照明、暖通等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全面推广绿色包装,推进快递包装纸箱回收复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强制采购制度,带头优先采购使用绿色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财政金融局等相关部门)

(七)加快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效益分享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推行能耗定额管理,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到2025年,全市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比2020年降低5%和6%,力争8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60%以上的学校达到绿色学校创建要求。(责任单位: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

(八)推进产业园区绿色提升。着力推动园区企业绿色化、循环化和生态化改造,创建清洁生产试点园区、示范园区。进一步优化工业产业布局,推动工业企业在园区聚集发展,通过热电联供、冷热电三联供等方式实现能源梯级利用,在调节增量的同时做到能耗总量与存量的同步优化。在开阳、息烽磷化工聚集区和清镇铝及铝加工聚集区等余热资源丰富的产业园区,合理统筹规划现有企业和新建项目的余热资源和需求,实现园区余热集成利用。探索工业园区余热应用于民用采暖。力争在“十四五”期间打造1—2个优质能源梯级利用示范工业园区,并逐步向全市推广。(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

(九)推进数据中心能效提升。推动数据中心开展节能与绿色化改造工程,对数据中心的设备布局、制冷架构、外围护结构等进行技术改造和优化升级。鼓励数据中心采用自然冷源降低制冷系统能耗,合理回收利用余热,全面提升能效。到2025年,全市范围内所有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优于1.2。(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

(十)强化科技创新支撑。组建以重点企业为核心,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深度参与的绿色发展创新平台,构建“覆盖管理部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社会团体”的人才支撑体系。围绕贵阳贵安主导特色产业,重点开展铝及铝加工、磷化工、新能源电池及原材料等行业关键技术攻关。加强政策支持和示范引领,强化创业投资等各类基金引导,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提高重大创新成果落地转化并实现产业化的效率。(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

三、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一)严格节能目标责任制。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加强能耗强度管控,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十四五”时期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严格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及结果运用,对能源利用效率提升、能源结构优化成效显著的地方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能耗双控目标完成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压实用能主体责任,激发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等相关部门)

(二)实施用能预算管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重大项目布局、用能空间余量等情况,建立用能预算管理体系。在重点用能领域开展能耗存量清查工作,挖掘存量节能潜力。结合省核定的增量,编制市区两级“十四五”和年度能耗总量平衡预算表,对现有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用能指标分配,对新建项目能耗支出进行登记。加强对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目标和高耗能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目标的管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

(三)统筹调度能耗总量。优化总量指标使用方向,优先保障符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大产业项目,以及符合产业政策、规划布局、环境准入要求、能效水平和投资效益好的项目。鼓励新建工业增加能耗优于全市水平的工业项目。重点从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大数据等领域筛选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且具备绿色低碳属性的优质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能耗单列和省级预留增量。利用磷、铝等资源优势与人才、技术优势,与周边具有能源优势的市(州)建立合作机制,协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共享项目收益,实现共同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

(四)加强“两高”项目管理。全面梳理存量项目,实行动态监管,强化节能减排潜力挖掘,促进行业能效水平显著提升。强化新建“两高”项目论证,充分结合产业布局规划、产能指标、能耗指标、环境容量、用地指标、用水总量指标等,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各区(市、县)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夯实监管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对“两高”项目的全过程监管。重点结合能耗强度下降情况,科学合理推进项目建设时序。定期将核准(备案)的项目清单按季度汇总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级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定期共享项目情况,科学招商、绿色招商。到2025年,重点“两高”行业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投资促进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等相关部门)

(五)强化节能审查约束。强化新建项目的能耗双控影响评估和用能指标来源审查,对未开展节能审查擅自开工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依法进行处理。明确节能审查权限,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准煤(当量值)的新建、扩建项目由市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改建及技术改造项目由市级及以上工业节能主管部门负责,各区(市、县、开发区)严禁越权开展节能审查。建立高能耗项目论证评审机制,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万吨标准煤及以上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科学论证。以“十四五”省核定能耗增量作为新上项目节能审查的控制数,新上项目用能指标超过控制数的,视情况开展节能审查,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且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上年全省工业增加值平均能耗的工业项目,需制定可监测、可统计、可复核的能耗等量或减量替代方案,由相关市直部门联合审查后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其余项目按正常程序开展节能审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

(六)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目标,加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严格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和能源计量体系,通过实施能源审计、节能诊断,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持续提高能效水平。加快贵阳市节能低碳在线监测管理运营平台升级改造,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数据接入。扩大监测覆盖范围,各行业主管部门建设行业子平台,将星级酒店、大型商超、综合体等行业纳入平台管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七)建立节能新技术(产品)推广机制。甄选一批适用于贵阳贵安的节能新技术(产品),编制贵阳贵安绿色低碳技术推广目录,收集整理工业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需求项目库,实现供需对接,全面推动技术节能。(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等相关部门)

(八)加强节能能力建设。细化能源品种分类统计,健全建筑、交通等领域能源消费统计指标和方法体系。加快节能信息化体系建设,推进大数据整合利用和分析应用。加强用能预警研判,持续提升能源统计分析能力,按季度预测能耗强度下降情况。强化人员力量保障,加强市县两级节能专职人员配备,完善节能监察体系。加大政府、企业、执法监察等节能专职人员培训力度,提高节能业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委、市大数据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统筹。建立健全“市级统筹、区级负责、部门落实行业责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节能管理体制。市直有关部门按照目标和重点任务分工,发挥好牵头、协调和督促作用,确保重点任务按时序推进,既定目标按期实现。各区(市、县)要加强对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完成区域内强度降低目标。

(二)加强考核问效。制定贵阳市“十四五”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办法,压实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责任。对完成五年规划当期能耗强度进度目标的地区,可视为完成年度目标。对能耗强度降低达到市下达目标的区(市、县),在新建项目用能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

(三)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工业企业节能监察,制定年度节能监察计划,全面开展“两高”行业强制性节能标准执行情况检查,强化对能效低于本行业基准水平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管。开展项目节能报告和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贵阳市节能低碳在线监测管理运营平台在能耗数据监测方面的作用,强化重点用能单位的日常监管。

(四)加强节能宣传培训。开展节能自愿承诺,引导公众自觉履行节能责任。定期对重点用能单位、政府及公共机构相关部门人员开展节能知识和能源管理等方面的专项培训。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风尚。组织开展好全国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节能法规、标准、知识,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节能环境。


附件:1.各区(市、县)“十四五”能耗强度目标分解表

2.高耗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标杆指标

3.非工业企业节能目标

筑府办函82号附件.pdf


(共印4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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