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非公开信息管理目录(2021年)
开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非公开信息管理目录(2021年) | |||
序号 | 非公开信息内容 | 理由或依据 | 责任部门 |
1 | 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计划执行报告(草案)讨论稿或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政策 | 《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二款:“除行政机关依法将文件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外,属于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 发展规划科 |
2 | 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调查、取证、报告等材料;专家论证或审查材料;定价机关依法定价时,除按规定需要向社会公布内容以外的其他资料 | 价格管理科 | |
3 | 内部工作资料;人事酝酿、讨论等事项 | 各相关科室 | |
4 | 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纳入重大战略发展规划的水利、能源、交通以及国防、人防、反恐怖基础设施建设等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八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行政审批科、固定资产投资科 |
5 | 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 | 发展规划科、固定资产投资科 | |
6 | 可能涉及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的项目申报材料、节能审查报告书、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初步设计方案文本等 |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②《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第七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谁制作、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 行政审批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发展规划科、环境资源科、产业科 |
7 | 县有关部门负责审批、核准、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批准文件 | 《省发展改革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批准、备案权限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14〕1423号)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贵州2017年本) | 行政审批科、固定资产投资科 |
8 | 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 | 各相关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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