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开阳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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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开阳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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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深化提升的重要一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司法厅长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的工作大局和工作要求,助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平安开阳、法治开阳作出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2.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之以恒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工作常态机制的意见,常态化开展 “回头看”,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3.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作为大事来抓,确保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落实党组工作规则,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做到一次不少、一件不漏。

4.全面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全面推进全县司法行政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系列制度,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总结运用整改工作经验做法,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形成及时发现问题和及时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党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

5.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作风建设规定,坚决反对和持续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深入践行“三严三实”,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完善落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等制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为基层减负的要求,进一步精文减会、规范调研,统筹开展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持续为基层减负。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党组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常态通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

二、坚决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决策部署,高质量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

7.推进全面依法治县顶层设计。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的决策部署,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领导下,研究起草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备案范围,规范报备程序。全面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

8.做好法治督察工作。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的安排部署,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督察,抓紧抓好“关键少数”,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严密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

9.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努力提升执法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10. 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 2020年》及我县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和收官总结工作。制定出台《开阳县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

11. 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坚持政治标准、专业标准,增强敏锐性,大力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完善外聘法律顾问遴选、使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党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中的作用。

12.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外商投资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实施意见》。持续推进“减证便民”。继续推行“双随机、一 公开”监管,实现全县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环境。

13.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督促指导,进一步规范执法裁量、执法证件、执法人员管理,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14.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细化落实到位,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申请,加大个案监督纠错力度,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坚持问题导向,客观分析复议应诉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

四、全力防范化解风险,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15.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深入分析研判全系统潜在的风险隐患,继续开展风险防范大排查工作,不断丰富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措施,提高预测预警能力,确保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持续安全稳定。

16.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冠感染疫情防控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做好全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在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众志成城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17.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持续在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人员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深挖工作,加强对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监督。

18. 做好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加强社区矫正委员会和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加强管理、监督、培训和职业保障,提高社区矫正专业化水平,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 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工作。

19.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协调成立开阳县民商事调解委员会,调解适宜以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的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切实减轻群众诉累和解决法院办案压力等问题,力争纳入调解的案件数达到民商事案件总数的20%以上,切实减轻审判机关办案压力。由县委信访局牵头,设立信访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人民调解工作室,做好“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业务指导工作。由县妇联牵头,成立婚恋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好“婚恋家庭纠纷化解工作”业务指导工作。

20.做好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巩固律师行业党建全覆盖、全规范成果,实现党建工作对律师行业各领域工作、各方面人才的全面统领,大力发展壮大律师队伍。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行政审批,制定执业核准考试办法,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日常管理,促进依法依规执业。

21.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宣传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积极宣传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和亮点。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推进媒体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全系统新媒体影响力,讲好司法行政故事。

22.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政治敏感性、警觉性和责任感,建强意识形态主阵地,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健全意识形态工作体系,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

五、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23.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策划全县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社区矫正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考试,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制定我县实施细则,抓好落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24.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扎实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强对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法治培训,推广“法律明白人”等经验做法,开展村法律顾问工作,把法治乡村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举措,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25.深入推进司法所工作。贯彻落实全国司法所工作经验交流会安排部署,扎实推进新时代司法所工作。巩固完善司法所管理体制,健全司法所工作制度,以规范化建设为统领促进司法所工作全面提升,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26.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推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工作机制并充分发挥作用,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加快信息化建设,充分整合资源,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升级发展,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应用水平。

27. 创新发展调解工作。深入推进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提档升级,推动访调对接,充分发挥民商事案件诉调对接工作,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从源头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隐患。

28.提升法律援助质量。不断拓展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打造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品牌,加大对农民工、下岗职工、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群体的法律援助服务力度,推进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贯彻落实司法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规范值班律师工作职责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

29.进一步完善公证工作体制机制。将党建工作列入评价公证机构、公证员的重要指标。强化质量监督,完善公证机构内部管理与收入分配机制,防范并遏制公证从业人员逐利行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合作制试点公证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机制。

八、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开创司法行政事业新局面

30.完成年度改革任务。抓好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做好改革任务月度报告工作, 扎实推动改革任务落实。

31.提升保障能力。按照新修订颁布的《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统筹协调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业务用房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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