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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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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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有效监测、预防和及时处置本县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规范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程序和处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贵州省森林条例》《贵州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贵州省植物检疫办法》《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贵阳市绿化条例》《贵阳市环城林带建设保护办法》《贵阳市及贵安新区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制定了《开阳县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目的是提高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理能力,保障森林资源和生态、生物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总体目标和工作思路 

有效控制和及时消除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危害,按照“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坚持快速反应、高效应对;坚持依法管理、科技支撑;坚持风险防控、科学治理;坚持联防联治、群防群治。”的原则,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善后处理等工作,维护全县林业生态建设成果。

三、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七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件分级、支撑性文件等。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包括县级指挥机构、现场指挥部、乡镇、街道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第三部分是监测预警。主要包括风险分类、监测预警、预警响应、解除预警措施。第四部分是应急处置与救援。主要包括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应对和应急响应、处置评估、善后处理、处置奖励。第五部分是调查处理。主要内容是应急工作结束后,对成灾原因、性质、生态损害、经济损失、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等。第六部分是应急保障。包括队伍建设、物资保障、资金保障、其他保障、科普宣传、应急演练。第七部分是附则。包括预案管理、预案解释、预案实施、名词解释。

四、重要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开阳县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明确职责分工,统筹推进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监测预警。依靠乡(镇)林业站和林场人员的监测调查、护林人员巡山调查,以及群众举报,结合县检疫机构组织的普查、专题调查等发现灾害情况。

三是加强应对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响应后,市、县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迅速按照职责规定,进入应急准备和处置状态,负责做好各项工作。

四是加强处置评估。在确信灾情已经处置完毕或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已经消除后,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出指令终止应急响应。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过程进行全面系统的回顾和总结,形成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评估报告。

五、名词解释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是指检疫性、危险性、爆发性林业有害生物以及新传入或者新发现且经过风险评估可能造成灾害的林业有害生物。

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列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全国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名单或者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名单的生物。

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列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名单的生物。

爆发性林业有害生物:是指突然大范围发生并迅速传播,对林木或者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危害的生物。

灾害木:是指遭受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的林木,包括疫区内未经除害处理的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的寄主植物。


原文: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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