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清单》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一条规定,市州、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在全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基础上,综合当地老年人服务需求、老年人能力、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适当增加服务内容,制定本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我县根据省、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本《清单》。
二、《清单》主要内容是什么?
《清单》服务项目涉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重度残疾护理补贴、基本养老保险、高龄津贴、长寿保健补贴、特殊困难老年人巡访关爱、老年人健康管理、交通出行优待、就医优待、旅游休闲、文化活动优待、法律援助、特殊贡献老年人保障、能力评估、助餐服务、优先享受机构养老、社会救助等共17项养老服务内容。
三、《清单》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清单》的制定,是我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逐步完善我县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层次的养老服务的需要,为全县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提供了服务项目、对象、内容、标准及要求,明确了服务的责任主体,对全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原文: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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