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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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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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启动,是确保非就业城乡居民在新一年度及时享受医保待遇保障的重要制度安排。参照往年惯例,我县结合国家、省、市相关要求,明确了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并结合实际制定了本《通知》,为启动新一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通知》参与部门有哪些?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涉及参保缴费、医保待遇、财政补助、特殊困难人群认定、困难资助等不同职能部门工作职责,为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充分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优势,开阳县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医保、卫健、税务、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为成员的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推进全县城乡居民缴费参保。

三、《通知》适用人群是哪些?

答: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人群为开阳县户籍人口和外来常住人口。

四、《通知》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筹资标准。2023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人均不低于96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不低于610元/人。

二是征缴时间。继续延续集中征缴为主,零星缴费补充的方式开展征缴工作,集中征缴期为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3月31日,零星征缴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集中征缴期参保的,个人缴纳350元,2023年1月1日开启医保待遇;零星征缴期参保的,个人缴纳960元,自缴费之日起60日(不含60日)后开启医保待遇。

三是参保缴费渠道。线下缴纳方式:前往银行营业网点或金融便民服务点缴纳;通过村(居)指定的代办人员集中代收;前往开阳县政务大厅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缴纳。线上缴纳方式:通过微信、支付宝和云闪付“城市服务”、“贵州税务”微信公众号“享服务”自助缴纳;通过工商银行、贵阳银行、农业银行、贵州银行、贵州省农村信用社APP或农业银行、建设银行、贵州银行等web网上银行自助缴纳;前往农业银行、建设银行、贵州银行、农村信用社、贵阳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居民医保费代扣协议签订业务进行银行代扣;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贵阳银行等营业网点的自助终端、智慧柜员机,或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的自助办税终端进行缴纳。

四是资助参保政策。1.全额资助对象及标准: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20世纪60年代初精减退休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个人缴费所需资金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承担;计生“两户”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个人缴费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全额承担,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资助。2.定额资助对象及标准:稳定脱贫人口按120元/人标准由医疗救助基金予以定额资助;低保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的50%由医疗救助基金承担,剩余50%由市、县两级财政按4:6比例配套,民政部门负责资助;农村易致贫返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的50%由医疗救助基金承担,剩余50%由县级财政和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资助;低保边缘家庭人口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按个人缴费标准的30%由医疗救助基金予以定额资助;持有贵阳贵安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一、二级)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全额资助,由市、县两级财政按4:6比例配套,残联负责资助。

五、《通知》的新变化是什么?

答:为有效保障新生儿的医保待遇,今年我省明确,对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缴费之日止未满90天的新生儿),延长2023年缴费参保时间至2024年3月31日。

原文: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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