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生活垃圾分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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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生活垃圾分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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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制定的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建城〔2020〕93号)等文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建城通〔2021〕96号)。《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生活垃圾分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筑委厅字〔2022〕64号)文件要求,着力破解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不高、干湿投放设点设桶不到位、各级责任未压实、湿垃圾快收快运体系不完善等难题,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执行期限

2022年10月27日——2023年1月31日

三、《方案》总体目标

“三个全覆盖,一个全推进”。即:一是分类投放设施全覆盖。2022年11月8日前,实现县城区53个小区分类投放设施全覆盖。二是湿垃圾快收快运全覆盖。2022年11月30日前,实现县城居民小区湿垃圾快收快运全覆盖,湿垃圾分类收集量占生活垃圾清运量的比例达20%且全量分类处置。三是宣传发动全覆盖。2022年11月9日﹣11月30日,实现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公共区域、经营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宣传100%全覆盖,群众知晓率达100%,10层及以上高层楼栋居民参与率达90%以上,9层及以下低层楼栋居民参与率达50%以上。四是项目建设全面推进。2022年11月30日前,实现开阳焚烧发电项目开工建设。2022年12月30日前,开阳硒城分类分拣中心建成。

四、《方案》重点任务

——打好分类设施设置攻坚战。一是合理设置干湿分类投放容器。二是合理设置二次分类收运点。

——打好湿垃圾快收快运攻坚战。按照“定时投、定点收、定人运、定车运、定线运、定范围运”等“六定”要求,开展湿垃圾快收快运。

——打好宣传发动攻坚战。充分运用户外宣传、媒体宣传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垃圾分类浓厚氛围,深化“单位管职工、社区管居民、学校管学生、物业管保洁、部门管行业”等“五管”责任,实现宣传动员全覆盖。

——打好项目建设攻坚战。一是建成投用分拣中心。确保2022年12月30日前建成硒城分类分拣中心。二是动工建设焚烧发电项目。加快推进开阳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工建设。

四、《方案》实施步骤

从2022年10月27日起,攻坚任务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全面设置分类投放阶段(2022年11月8日前),完成分类投放设施全覆盖。二是全面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11月9日﹣11月30日),完成宣传动员全覆盖。三是全面检查验收阶段(2022年12月1日﹣12月31日),采取交叉检查、现场核实、第三方评估等方式逐类逐项开展全面检查验收。四是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月1日﹣2023年1月31日),对攻坚行动取得的成效、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梳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建立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五、《方案》保障措施

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层层压实责任,协同联动推进,确保走深走实。就当前垃圾分类工作要求,《方案》明确了4个方面。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和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指挥长的县级指挥部,高位统筹实施。指挥长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日调度,重大问题及时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研究解决。

——压实各方责任。压实部门、街道(乡镇)、社区、物业、有关企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街道(乡镇)、社区下发整改令、督办令、问责令。综合运用“黑名单”、媒体曝光等方式,倒逼物业、有关企业落实责任。定期在媒体上公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滞后的责任主体,责令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会议上作检讨发言。攻坚期间的督查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年度综合考核。

——健全考核机制。制定专项督查考核工作方案,从即日起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督办督查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每日联合开展常态化专项督查。综合运用实地督查、暗访暗查、媒体曝光等方式,督促解决一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严肃追责问责。严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作风整肃,对在工作中敷衍塞责、作风漂浮、履职不力,导致未完成攻坚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指挥部按程序提请问责。

 原文: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生活垃圾分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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