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的“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必须遵循的原则和省委、市委规划建议有关要求、结合开阳县确定的主要目标和“强省会”五年行动要求进行规划。综合考虑未来一个时期开阳实情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实际,认识把握党的十八大以来和“十三五”期间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规律,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紧紧抓住发展的主要矛盾,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对“十四五”时期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作出系统规划和全面部署,通过高质量发展不断实现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民族关系和谐,形成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
二、规划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规划总体要求是:坚持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以习近平总书记从“两个大局”战略视野提出的“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的总要求。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围绕“四新”抓“四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强省会战略,积极抢抓贵阳贵安高质量发展“北向外溢”机遇,推动综合实力实现大跨越、城乡发展实现大融合、县域经济实现大开放、生态环境实现大改善、民生福祉实现大增进,形成贵阳贵安大能级城市北部区域经济重要支撑,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构筑黔中经济区产业新高地打下坚实基础。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升级基础和能源设施,提高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切实增进人民福祉,推动民族乡村文化繁荣,推动乡村有效治理,推进民族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民族乡村新未来,把开阳民族乡村推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主要目标是:锚定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综合考虑发展优势和发展环境,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守正与创新相统一,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一是经济发展实现新突破。综合经济实力实现大跨越,民族乡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提升。二是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各种民生社会保障建设进一步完善,民生社会事业保障系数不断提高。三是文化建设取得新成就。中华传统文化进一步深入人心,文化发展成果逐步惠及各族群众,民族特色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地方民族文化精品不断形成。四是生态文明迈上新台阶。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显著提高,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环境治理能力不断增强,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化、低碳化水平持续提升。五是乡村振兴彰显新实力。城乡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中心集镇综合承载能力显著提升,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六是民族团结谱写新篇章。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成效显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深入推进,新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七是社会治理得到新提升。民族乡村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不断夯实,社会大局更加和谐稳定。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分为三个板块,第一板块为概述在第一章,主要阐述“十三五”时期取得的成效和创造的基础条件,“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明确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发展目标。第二板块为分述,包括第二至第七章,安排了6个部分,主要阐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民族乡村发展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推进城乡融合和共建共享服务体系建设、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进民族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重点领域的思路和重点工作,作出工作规划。第三板块为结尾,在第八章,主要阐述加强党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工作等内容。
四、规划重点
结合开阳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工作实际,《规划》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按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统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全面深入持久开展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宣传教育,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学习宣传,增进各族群众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探索建立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培训基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企业、社区(村)、军营、乡(镇、街道)、学校、宗教活动场所、景区和商业街区为抓手,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以融入新发展格局为契机,团结各族群众发扬“闯”的精神,助力全面实现“强省会”五年行动目标。
三是提高民族乡村公共事业服务保障水平,促进民族乡村经济社会高质量振兴。高质量发展仍然是统揽全局的首要任务,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仍然是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共同向往,整个规划服从服务于这个中心和大局。牢牢抓住“强省会”五年行动给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带来的机遇,围绕民族乡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重大战略的实施,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抓好“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工作。推进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与文旅融合,利用好“黔系列”品牌建设在省会形成总部聚集的产业优势,落实民贸民品企业优惠政策、扶持民族传统手工艺产业发展,促进民族乡村经济社会高质量振兴,不断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
四是关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推动民族乡村文化事业繁荣兴盛,共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满足各族群众文化需求和增强各族群众精神力量相统一,推进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在各族群众中落地生根,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数字化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拓展至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建设中,深化“多元一体”国情教育,坚定“五个认同”,营造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共有精神家园。
五是全面推动民族乡村基层有效治理。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构建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民族乡村社会治理体系,推动民族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民族乡村。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强化法律权威地位,以政治强引领、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强教化、以自治强活力、以智治强支撑,以“五治”为基点,积极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社会治理新格局,提升乡村基层治理水平。
六是关于推进民族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利用好习近平总书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找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和举措,利用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平台,宣传好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注重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网络空间,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治理民族事务,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依法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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