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开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房屋征收决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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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开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房屋征收决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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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项目房屋征收有哪些安置方式?

答:按照县政府的安排,结合该项目用地实际,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式以整体评估为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

二、房屋评估价格的来源?

答:经上述评估报告由开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阳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贵州开阳白马磷肥有限公司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后报贵阳市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补偿价值。

三、签约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贵州开阳白马磷肥有限公司应提供所涉及资产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和其他建房相关的权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查验;并提交法人身份证、相关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

四、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注销和征收补偿金领取。

被征收人完成搬迁腾房后,须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交给征收部门,统一办理注销手续,费用由征收部门负担;两证丢失的须登报声明作废,公告费由被征收人承担。被征收人取得《搬迁腾房验收合格单》后,持征收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到征收补偿金专户存储银行领取相关安置补偿金。

五、本项目征收范围补偿对象

范围以贵阳市开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贵州开阳白马磷肥有限公司资产。


原文:开府发〔2023〕5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开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房屋征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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