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阳县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编制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建立健全指挥统一、协调有力、决策科学、资源共享、反应迅速的地震应急处理机制,规范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使地震应急协调有序、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预案编制的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地震应急预案》、《贵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阳市地震应急预案》、《开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三、预案的涉及范围是哪些?
答:1.本预案适用于开阳县行政区域内发生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响应、监测预警、紧急救援、应急恢复等工作,以及相应的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2.当开阳县毗邻县份发生重特大地震灾害并对开阳县境内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灾工作。
四、县防震减灾指挥部的成员单位及职责是什么?
答:县人民政府设立县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震减灾指挥部)。总指挥长: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副总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成员单位包括:县政府办、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县委宣传部、县供电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开阳县地震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兼任。各相关部门(行业)的防震救灾指挥部是开阳县地震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职责: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救援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地震趋势和确定启动或关闭应急预案;部署、组织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对受灾区域进行紧急救援;必要时,建议市人民政府请求省人民政府实施跨县(区)交通或无线电管制等紧急应急措施;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五、县防震减灾指挥部应急工作组有哪些?
答:县防震减灾指挥部下设12个应急救援工作组,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军队协调组、群众安置组、交通运输组、医疗救护组、社会管理服务组、、宣传报道组、治安维稳组、救灾物资组、后勤保障组、灾损评估组。
六、风险分类及监测预警的响应是什么?
答:1.风险分类2.监测预警3.预警响应4.预警发布
七、信息的报告原则及要求是什么?
答:县内发生M≥3.0级地震时,全县承担速报任务的值守测震台站应在10分钟内报告县应急局指挥中心;地震监测机构应在15分钟完成地震速报参数的精确测定。
县内及县行政区边线50千米范围内(含本行政区)发生M≥4.0的地震的初步速报,地震监测机构应在12分钟内完成地震速报参数的初步测定,25分钟内完成精确测定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市级地震部门。
八、应急响应的分级、应急响应措施是什么?
答: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地震事件,按其破坏程度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等级。
九、调查处理的要求是什么?
答:地震灾害救助工作结束后,县应急局组织参加抢险救援的队伍和相关成员单位,对地震灾害救助工作进行评估,形成报告,并组织力量应对余震、火灾、水灾、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评估,形成报告;对地震灾害救助工作进行系统回顾总结,形成案例,报告和案例原则上60个工作日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十、队伍、物资、资金等应急保障的条件是什么?
答:1.队伍保障2.物资保障3.资金保障4.其他保障5.科普宣教6.应急演练
十一、关键词诠释
特别重大: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的地震,②县境内发生7级以上地震,③发生社会关注度特别高、危害特别大的地震灾害,启动县级地震一级应急响应;
重大: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②县境内发生6.0-6.9级地震,③发生社会关注度高、危害大的地震灾害,启动县级地震二级应急响应:
较大: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②县境内发生5.0-5.9级地震,③发生社会关注度较高、危害较大的地震灾害,启动县级地震三级应急响应;
一般:①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②县境内发生4.0-4.9级地震,③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地震灾害,④发生灾情明显涉及两个及以上乡镇,或超出事发地乡镇党委政府应对能力的地震灾害,启动县级地震四级应急响应。
十二、新旧政策差异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章规定“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要求。
因2021年12月20日《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开府办函〔2021〕138号)未经专家评审,现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章规定对新预案进行专家评审后重新印发。
原文:开府办函〔2023〕56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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