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阳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编制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健全完善水旱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机制,做好全县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以保障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安全为首要目标,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做到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及时,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进一步增强水旱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有力有效预防和处置一般及以上水旱灾害,最大程度减少水旱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 《预案》预案编制的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防洪条例》《贵州省抗旱办法》《区域旱情等级》(GB/T32135-2015)《农业干旱等级》(GB/T32136-2015)《气象干旱等级》(GB/T20481-2017)、《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贵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开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三、《预案》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本预案适用于全县突发性洪灾、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灾、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洪涝灾害、山洪灾害及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城镇内涝、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本县范围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较大和一般洪涝灾害适用本预案;本县范围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特别重大和重大洪涝灾害时,本预案先行启动,上级预案启动后,本预案继续处于启动状态。
四、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成员单位及职责有哪些?
答:县人民政府设立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总指挥长: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副总指挥长:由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县长担任。
成员单位包括:县政府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县委宣传部、县供电局、县气象局、县供销社、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贵阳水务集团开阳分公司、中国电信开阳分公司、中国移动开阳分公司、中国联通开阳分公司、贵州广电网络开阳分公司等。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督促全县防洪规划的实施;执行上级防汛指挥调度指令和经批准的防御洪水预案、度汛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实施防汛指挥调度;实施汛前检查和清障,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影响河道安全度汛的有关问题;组织建立与防汛抗旱有关的气象、水情预警信息系统,负责发布全县汛情通告,宣布进入或者结束紧急防汛期;负责防汛抗旱经费和物资的筹集、管理和调度;检查督促防洪抗旱工程设施建设和水毁工程的修复。
五、《预案》中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急工作组有哪些?
答: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9个工作组,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水雨情监测组、转移安置组、抢险救灾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卫组、宣传报道组、技术指导组、后勤保障组。
六、《预案》风险分类及监测预警的响应有哪些?
1.风险分类
2.监测预警
3.预警响应
4.预警发布
七、信息的报告原则及要求有哪些?
答:按照分级分区域的原则,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遵循以下原则:
发生一般水旱灾情时,信息按分级管理权限,1小时内报送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县人民政府在灾害发生后4小时内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发生较大水旱灾情时,30分钟内由受灾地政府书面分别报送县应急指挥中心、县防汛办;特殊情况下可由乡(镇、街道办)主要领导电话向县应急指挥中心、县防汛办报告基本情况,1小时内再书面补报;县级人民政府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向省人民政府、省应急指挥部报告。
发生特大、重大水旱灾情时,受灾地政府应及时报告县应急指挥中心、县防汛办;县人民政府必须在灾害发生后20分钟内向省人民政府电话报告,40分钟内书面报告。
八、《预案》应急响应的分级、应急响应措施有哪些?
答:按全县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红色(Ⅰ级)、橙色(Ⅱ级)、黄色(Ⅲ级)、蓝色(Ⅳ级)四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等级。县、乡两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相关部门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根据出现的洪、涝灾害情况分级响应。红色汛情预警(Ⅰ级)应急响应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县政府发布;橙色汛情预警(Ⅱ级)应急响应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批准,县政府发布;黄色汛情预警(Ⅲ级)应急响应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签发,县防办发布;蓝色汛情预警(Ⅳ级)应急响应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签发,县防办发布。启动县级防汛抗旱Ⅰ、Ⅱ、Ⅲ级应急响应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防汛抗旱救灾工作。启动县级防汛抗旱Ⅳ级应急响应时,由相关乡(镇)级防指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九、《预案》调查处理的要求是什么?
答: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县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力量,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和评估,根据事故现场检测、鉴定的数据,分析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应急响应情况,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报送县政府及有关部门。
十、队伍、物资、资金等应急保障的条件有哪些?
答:1.应急队伍保障;2.应急物资保障;3.应急资金保障;4.通信与信息保障;5.交通运输保障;6.医疗卫生及治安保障;7.社会动员保障;8.技术保障。
十二、《预案》的监督管理有哪些?
答:1. 预案的管理;2. 应急演练;3.应急宣传;4.应急培训;5. 奖励与责任追究。
原文:开府办函〔2023〕57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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