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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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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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阳县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编制的目的是什么?

答: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编制的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阳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阳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开阳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三、《预案》的涉及范围是什么?

答: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预案》中县应急指挥部的成员单位及职责是什么?

答:县人民政府设立县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长:由县政府办主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县委宣传部、县供电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开阳县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各相关部门(行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是开阳县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县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县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跨地区和部门的重要联络事宜;协调部门、地方、相关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协调驻地部队参加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决定启动县应急救援预案。

五、县应急指挥部应急工作组有哪些?

答:县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救援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及交通管制组、群众疏导组、新闻报道组、专家技术组、环境影响处置组、医疗救护组等10个工作组。根据事故情况及抢救需要,指挥长可视情调整工作组、组成单位及职责,调集县直其他相关单位参加事故处置工作。

六、《预案》信息的报告原则及要求是什么?

答:一般及以上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将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上报应急指挥中心,对于基本情况不清的,可先首报再续报,首报时间在接报后30分钟之内,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2小时;达到上报标准的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信息,超过首报时限2小时的视为迟报,超过12小时的视为漏报,超过24小时的视为瞒报,内容严重失实的视为谎报。

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应于1小时内将其情况迅速向县人民政府或县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七、《预案》应急响应的分级、应急响应措施是什么?

答:根据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开阳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为最高响应级别。

八、《预案》调查处理的要求是什么?

答: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情况进行总结,根据事故现场检测、鉴定的数据,分析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应急响应情况,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报送县政府及有关部门。

九、《预案》队伍、物资、资金等应急保障的条件是什么?

答:1.通信与信息保障

2.应急队伍保障

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4.应急资金保障

5.医疗卫生保障

6.交通运输保障

7.社会动员保障

8.技术力量保障

十、关键词诠释

应急响应的分级:

根据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开阳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为最高响应级别。

事故发生后,属上级政府组织应急救援,但尚未到位的,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其当地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各自的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

Ⅰ级应急响应由省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省、市、区(市、县)人民政府按照相应的应急预案全力组织救援。

Ⅱ级应急响应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市、区(市、县)人民政府按照相应的应急预案全力组织救援。

Ⅲ级应急响应由区(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行业(部门)、企业按照相应的应急预案全力组织救援。根据事故或危险情况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Ⅳ级应急响应由行业(部门)、企业组织实施。

十一、新旧政策差异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章规定“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要求。

因2019年6月19日《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开府办发〔2019〕44号)未经专家评审,现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章规定对新预案进行专家评审后重新印发。

    原文:开府办函〔2023〕59号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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