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部分)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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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部分)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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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阳县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部分)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成果与乡村振兴相衔接,保障和改善民生,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能够及时维修养护,正常运行并切实发挥效益。根据《省财政厅 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部分)预算的通知》(黔财农〔2024〕181号)文件精神,广泛征求各乡(镇、街道办)的意见,编制完成163万元维修养护资金的分配计划。现结合各乡(镇、街道办)的工作实际,制定《开阳县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部分)项目实施方案》

二、《方案》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按照《省财政厅 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部分)预算的通知》(黔财农〔2024〕181号)文件精神要求,本次下发资金全部用于维修养护农村饮水工程,覆盖服务全县农村户籍人口4.94万人。各乡(镇、街道)按照资金分配下达的指标认真组织落实,确保2025年6月底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工程的维修养护,顺利迎接上级对该项工作的绩效考核。

三、《方案》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省财政厅 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部分)预算的通知》(黔财农〔2024〕181号)、财政部、水利部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2〕81号)及《贵州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3〕56号)、《开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开府办发〔2019〕20号)、《贵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实施方案》(筑府办函〔2021〕9号)等文件。

四、《方案》的工作任务有哪些?

答:中央财政安排的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部分)的使用,全面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主要用于农村饮水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维修,设备及其配件、水表等更换,供水管材、管件、净化消毒滤料和药剂试剂购置与更换,水质检测相关易耗品、仪器设备及配件购置与更换等,不得违规用于人员福利支出,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

五、《方案》的资金如何分配?

答:拟将上级部门下达给我县的163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部分)用于全县29处农村饮水工程的维修养护,覆盖受益群众4.94万人。各乡(镇、街道)按照资金分配下达的指标(详见附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2025年5月底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工程的维修养护,顺利迎接上级对该项工作的绩效考核。

六、《方案》中涉及的名词解释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是指为了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能够长期稳定运行,提供安全、清洁的饮用水而进行的一系列工作。这些工作包括对供水设施的检查、维修、更换零部件、清理水池、消毒等,以及对供水管道的维护和修复。目的是防止因设施老化、损坏导致的供水中断或水质下降,保障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和健康。

原文:开府办函〔2025〕14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开阳县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部分)使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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