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4月份行政处罚台账
开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4月行政处罚台账 | |||||||
编号 | 违反规定内容 | 违法细则 | 处罚依据 | 处罚方式 | 处罚金额 | 处罚单位 | 时间 |
开综执违停罚决字(2025)第01010号 | 机动车违停 | 贵A18JP6违停水东大道人行道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及《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四十条之规定,罚款100元。 | 罚 款 | 100元 | 开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4.1 |
筑(开)综执当罚决字{2025}第03008号 | 建筑垃圾 | 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一)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二)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 罚 款 | 200元 | 开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4.2 |
筑(开)综执当罚决字{2025}第03009号 | 建筑垃圾 | 未按规定路线运输建筑垃圾 | 违反了《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根据《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罚 款 | 500元 | 开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4.10 |
筑(开)综执当罚决字{2025}第03010号 | 建筑垃圾 | 建筑垃圾未投放在指定的收集场所 | 《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建筑垃圾,废旧家具、家电等废弃物、应当投放在指定的收集场所。 | 罚 款 | 2000元 | 开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4.21 |
合计 | 2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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