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开阳县2023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和地上附着物、青苗最低补偿标准制定听证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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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开阳县2023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和地上附着物、青苗最低补偿标准制定听证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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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调整贵州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制定地上附着物、青苗最低补偿标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175号)要求,我县正在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将举行开阳县2023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和地上附着物、青苗最低补偿标准制定工作听证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开阳县2023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和地上附着物、青苗最低补偿标准制定

二、听证机构:开阳县自然资源局

三、听证时间:2023年10月8日上午9:00

四、听证地点:开阳县自然资源局409会议室

五、听证会代表

本次听证会拟定听证代表将由有关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以及社会各方面的代表组成。

六、听证申请

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2.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3年9月30日前向开阳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姓名、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申请听证的具体事项;申请听证的依据和理由。

3.我局将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并发出《听证通知书》。

七、其他事项

(一)参会人员应准时参会,遵守会场纪律。

(二)听证会代表需熟悉我县征地补偿相关政策,了解我县经济发展状况及物价水平,知晓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技术要求。

(三)听证会代表应亲自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四)听证会代表应据实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发言简明扼要,有理有据。需提交书面发言材料的,会后交工作人员。

特此公告


2023年9月1日

(联系人:吕广斌,联系电话:0851-8725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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