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阳县全面推行企业“一窗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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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阳县全面推行企业“一窗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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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开阳县全面推行企业“一窗通办”实施方案》经开阳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开阳县全面推行企业“一窗通办”实施方案

2021年8月20日

开阳县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办”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决策部署,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办”,实现企业开办各环节集成服务,着力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强省会”五年行动工作主线,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以打造“贵人服务”政务服务品牌为载体,聚焦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多头跑、多次跑和办事难、办事繁问题,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并联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在县政务大厅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办”,着力推进企业开办“三减一降”(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降成本),实现企业开办各环节事项集成服务,为开办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切实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合理设置服务专窗

依托县政务大厅现有企业开办服务窗口,合理设置企业开办集成服务专窗(以下简称“专窗”),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企业开办专窗工作,由贵阳银行派驻大厅进行帮办代办工作人员驻守政务大厅企业开办专窗,除云开、硒城和紫兴街道外,其他乡镇的企业开办业务可以通过开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设置的企业开办专窗申请办理,企业开办专窗具体负责做好咨询、辅导申请人线上线下办理企业登记工作,根据申请人所需开办企业环节的其他服务(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社保和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做好相关业务信息登记及申请材料收取,将业务信息和申请材料推送给相应部门联络员,由各部门按承诺时限同步并联完成相关业务办理,并及时将办理结果送达专窗统一出件。(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公积金中心、贵阳银行开阳支行、开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二)完善办件流转机制

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企业开办集成服务专窗与公章刻制、税务、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各环节部门后台的信息通道,完善前、后台业务流转工作机制。各环节部门要向本部门派驻政务大厅后台进行充分授权,确保相关业务办理全部在大厅内完成。并明确工作联络员报政务服务中心备案,负责接收专窗推送的业务信息和申请材料,督促后台人员按时完成业务办理。信息通道不得开展与开办企业集成服务无关的活动,各部门联络员若有调整,须及时通过信息通道告知调整情况,确保联络畅通。(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公积金中心) 

(三)优化整合申请材料

各环节部门要编制本部门涉及事项的受理标准清单,逐一规范事项的申请表单和材料要求,并加强对专窗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专窗人员按照受理标准清单开展综合受理和咨询答疑。县政务服务中心要牵头对各环节事项涉及的申请材料进行整合优化,凡能过数据共享核验的,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凡涉及多个部门的同一材料,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最大限度减少申请材料,降低企业办事成本。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专窗应按相关规定发出补齐补正通知连同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并指导申请人进行补齐补正;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专窗应及时受理,并推送给各环节部门后台人员,完成后续审查环节,作出审批决定。准予决定制发的证照、批文等办理结果,以及不予决定制作的文书均由专窗根据申请人意愿,现场发放或通过邮政速递送达申请人。(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公积金中心)

(四)全面推行并联审批

企业开办集成服务专窗及各环节部门要严格落实“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并联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开办企业只取一个号、只到一个窗、只提交一份申请材料。申请人通过企业开办集成服务专窗提交企业设立登记信息后,同步填写《开阳县企业开办“一窗通办”告知单》,作为集成服务业务申请的依据。专窗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后,应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集成服务环节,按照各环节部门提供的受理标准,逐项核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及时将申请人填写的《开阳县企业开办“一窗通办”告知单》(附件1)和相关业务信息、申请材料推送至所需集成服务环节的部门联络员,由各相关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同步完成业务办理,并将办理结果送达专窗统一出件。(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社保局、县医保局、县公积金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办”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工作落实。县市场监管局作为企业开办的牵头部门,要选派思想作风好、业务素质强的业务骨干担任专窗工作人员,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落实。

(二)加强协同配合。公安、税务、人社、医保、公积金等各环节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协作意识,要加强协同配合,共同理顺“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并联审批”的服务流程,制作完善服务告知单、流程图,在集成服务专窗前台、各环节部门后台、办事企业和群众之间,建立一套运转高效、易于操作的服务流程,实现无缝衔接,切实为企业群众办事增便利。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秉承“贵人服务”理念,采取各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企业开办“一窗通办”宣传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让企业和社会公众深入了解改革政策,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具有开阳特色的“贵人服务”品牌。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明确专人负责,积极主动沟通协调,对接抓好企业开办“一窗通办”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对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影响改革工作落地实施的部门和人员,要按照有关程序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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