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政务服务陪同服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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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政务服务陪同服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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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6〕3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进驻部门办事流程,提升我县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进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进驻部门窗口办事人员工作效率,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办事流程,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工作内容

(一)树立服务意识。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各进驻部门首席代表及窗口工作人员要主动陪同办事群众在县政务中心实体大厅办理相关集成套餐,认真了解所陪同办理集成套餐的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等,未能按时开展的,需择时补充开展,并保证完成陪同服务次数。

(二)做好陪同记录。开展陪同服务人员需认真填写《开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陪同服务登记表》(附件一),详细记录办理事项过程中申请人所遇到的困难、问题,如窗口服务态度、业务规范、办事效率等,并提出实质性的整改建议意见。

(三)整理资料归档。开展陪同服务工作人员自行做好图片等资料的收集工作,并于开展陪同服务后三日内将陪同服务工作信息简报及《开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陪同服务登记表》(附件一)报县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科存档, 陪同服务信息简报不可与每月报送政务服务工作信息简报一致。

(四)认真汇总分析。县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科每月统计陪同服务开展情况,每月月底召开分析总结会,分析陪同服务质量和效果,并梳理陪同中发现的问题,形成分析报告作为下一步开展工作整改依据。

三、工作要求

(一)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按分组每周不定时开展1次及以上陪同服务;进驻政务大厅各部门每月不定时开展1次以上陪同服务,可两家窗口单位联合开展陪同服务,一次陪同服务人员数不超过两人,各窗口开展陪同服务时,要确保本窗口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选取集成套餐(办成一件事)开展陪同服务,每次开展陪同服务的集成套餐应尽量做到不重复;进驻政务大厅各窗口开展陪同服务的集成套餐不得是本部门牵头的集成套餐,每次开展陪同服务的集成套餐应尽量做到不重复。

(三)将陪同服务数量和质量纳入对中心干部、各窗口部门及窗口部门工作人员评先选优、月度考核情况和年终目标考核,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和考核机制,确保陪同服务工作的延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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