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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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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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开财农〔2025〕10号)(224万元)予以公告。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开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地址:开阳县硒城街道办事处联通路36号

联系电话:0851-87221309

监督电话:12345、12317

电子邮箱:1762118570@qq.com

根据《贵阳市财政局 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筑财农〔2025〕5号)精神,结合县项目评审小组意见,并报经县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下达项目乡镇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224万元(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资金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二、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黔乡振发〔2022〕13号)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资金项目的常态化管理,并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有关要求,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财政专项资金拨付进度,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

三、加强资金项目录入备案工作,项目实施单位收到资金文件后,立即将资金项目明细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项目管理系统作为资金报账、检查、验收、考评、审计、统计、监测的依据。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及时将资金使用报账进度、项目实施进度、扶持脱贫户(监测户)名单等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作为项目验收、督查考核和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

附件:1.开阳县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安排表

2.开阳县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明细表

3.开阳县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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