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关于下达2025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开财农〔2025〕17号)(20万元)予以公告。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开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地址:开阳县硒城街道办事处联通路36号
联系电话:0851-87221309
监督电话:12345、12317
电子邮箱:1762118570@qq.com
根据《开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开财预〔2025〕1号)精神,结合县项目评审小组意见,并报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下达2025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20万元(详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属于一次性补助,支出列入2025年“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
二、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黔财农〔2021〕115号)及《贵阳市贵安新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筑财农〔2021〕50号)的有关规定,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高效实用。
三、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可执行指标用款计划、资金支付申请、资金支付需求、协议或合同约定,项目实施进度和补助补贴发放周期等,将资金支付至最终收款人,严禁违规向代管资金专户等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开发区(园区)或乡镇账户、地方融资平台、共管账户和代理银行内部结算账户转账,挪用财政资金。严禁财政零余额账户或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先清算、后支付”或“超额清算”,同时不得支出后延迟资金清算或不清算。
四、按照加强县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协调配合,加强项目评估论证,切实做好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实施项目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要求,加强项目论证储备,做好项目动态调整,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
五、要加强衔接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全面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管理,严格执行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县级衔接资金分配一律公开,乡村两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项目开工前,业主单位要对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及金额、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周期等信息予以公示。项目施工期间,业主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对群众务工信息、劳务报酬发放标准、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项目建成后,业主单位要在项目点设置永久性公示牌,公示项目建设相关信息和当地群众参与务工、获取劳务报酬等受益情况。充分发挥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作用,引导困难群众参和监测对象参与衔接资金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六、加强衔接资金项目录入备案工作,项目实施单位收到资金文件后,立即将衔接资金项目明细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及直达资金监控系统,项目管理系统作为资金报账、检查、验收、考评、审计、统计、监测的依据。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及时将资金使用报账进度、项目实施进度、扶持建档立卡户名单等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作为项目验收、督查考核和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
附件:1.开阳县2025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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