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开财农〔2026〕1号)(310万元)予以公告。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开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地址:开阳县硒城街道办事处联通路36号
联系电话:0851-87221309
监督电话:12345、12317
电子邮箱:gykymzj@163.com
根据《省财政厅 省民宗委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160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现下达项目乡镇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310万元(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属于一次性补助,收入列入2026年“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26年“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其他扶贫支出”科目。
二、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黔乡振发〔2022〕13号)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补助资金项目的常态化管理,并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有关要求,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财政专项资金拨付进度,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
三、加强资金项目录入备案工作,项目实施单位收到资金文件后,立即将资金项目明细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项目管理系统作为资金报账、检查、验收、考评、审计、统计、监测的依据。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及时将资金使用报账进度、项目实施进度、扶持脱贫户(监测户)名单等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作为项目验收、督查考核和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
附件:
1.开阳县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表
2.开阳县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明细表
3.开阳县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结余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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