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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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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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抓实干,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为开阳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我县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循法而行、厉行法治,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多次在常委会、常务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会议上,专题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部署我县贯彻落实工作。11月,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举办全县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及研讨学习班。二是法治理念更加牢固。全面落实省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述职制度,对拟任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推行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宪法宣誓,全面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调整充实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县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职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及时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县政府定期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党政部门班子成员、干部职工集中收看法制大讲堂11期,参训1300余人次,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宣传30场次,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三是行政决策程序更加规范。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步法定程序,聘请2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县委、县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授予6名通过司法考试的同志担任公职律师在本单位承担法制审查工作,县司法局和顾问律师全年审核并出具法制审查意见涉及县政府、经开区、开投集团的合同(协议)67件、登记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12件,参与处理突发事件19件。四是制定并实施《开阳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开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开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县政府合同审查制度》,实行未经法制审查或者没有征求政府法律顾问的重大事项,县政府常务会一律不予研究。五是权力运行更为有序。及时全面梳理机构改革后的党政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积极推进“两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运行机制,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和渎职违纪,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涉及食品安全案件3起,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行政许可、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办件量59.96万件,办结率达到99.67%。全县执法人员互联网培训学习全覆盖,年审行政执法证 620 个,新办证人员 142人。全年受理行政复议4件,办结4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对个别争议较大的行政执法案件,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采取听证的方式进行论证,通过集体讨论作出复议决定。县政府常务会坚持学法制度化、常态化,重点学习了宪法、民法典、监察法、传染病防治法、外商投资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与政府工作、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组织案卷评查,提高了政府执法单位依法行政水平。

(二)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能力,提高利民便捷度

1.2021年来,在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方面持续发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一窗通办”“集成套餐”等重点改革工作取得新成效。新的县政务服务中心2021入驻8300平米新大厅,新大厅设置156个窗口,46间后置办公室,新建政务服务中心集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便民化为一体,搬迁前,原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29家,新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41家,原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691项,新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1608项,原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人员87人,新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人员146人。已完全实现“应进必进”“一门服务”目标。

2.打造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2.0升级版,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在原有政务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的基础上,以乡村两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为前提,进一步梳理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按照省级统筹安排,县政务服务中心已组织乡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务服务事项的认领,依托省政务服务网认领后全省一个标准,实现事项名称统一、申请材料统一后,在乡村两级政务服务站点就可实现无差别受理,探索在县域范围内开展县内通办,真正实现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办成事。

3.行政服务更为高效。建立项目审批和资金拨付“快速通道”,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入驻县政府政务中心,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2021年在8家部门推行22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方便群众、企业办事。

(三)突出关键环节,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突出法定职责,加快促进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职能转变。一是进一步做好“放管服”工作,持续推进“一证一码”、“多证合一”“最多跑一次”等改革措施的落地落实,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抓好上级下放权限的承接落实,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督。二是以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完善公共服务为重点,稳步推进“诚信政府”建设,建立健全“负面清单”(除了清单上的禁区,其他行业、领域和经济活动都许可),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生态保护、房屋征收等工作,不断改善经济发展营商环境。三是全面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性文件涉及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审查制度》,《关于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11月,组织公平竞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全县各部门、乡镇(街道)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检查。四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成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完善守法诚信褒奖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五是印发《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开展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清理工作的通知》,组织有关单位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和民法典涉及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49件,其中继续施行23件,修订后施行7件,予以失效9件,予以废止10件。

2.突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的投资法治环境。一是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等“三项制度”,继续完善执法程序和操作流程,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和备案配套制度,加强执法文书的管理和公开,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和执法队伍建设。二是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杜绝行政执法领域乱执法、执法谋私、选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开展随机抽查214次,抽查对象1963户,随机委派执法人员1128人(次),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1738条,存在违法行为责令改正30条,发现违法违规情况转案件程序3条。三是积极推行“多评合一、联合评审”试点,减轻企业负担。试行国家鼓励类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事后监管”模式,不再让企业跑前期审批手续,不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条件。

3.突出“两降一升”为抓手,不断促进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开阳县行政诉讼案件管理及问责办法》,明确要求各行政机关、乡镇人民政府必须高度重视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减少行政争议,一旦产生诉讼,必须高度重视,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建议,充分准备答辩和证据,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出庭应诉,不断降低败诉率;二是县司法局要加强平时对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督和指导,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强化案件评查频次和范围,以案释法,县政府行政复议室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降低行政复议的纠错率。据统计,2021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39%(比去年上升39%),败诉率为19%(比去年下降15%),行政复议纠错率为零(比去年下降33%)。

4.突出公平正义,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在加强人大、政协、司法、新闻舆论等方面监督的同时,把庸政懒政、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问责重点,抓好突出问题整改,确保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不走样,确保政令畅通。二是紧紧围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机制,加大力度依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警、利益表达、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三是成立民商事案件调解中心,该中心自2020年5月成立以来,共接受法院推送案件1466件,调处成功1264件、司法确认1160件,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仲裁、人民调解、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5.突出政务公开,积极打造“阳光透明政府”。一是坚持公开常态化,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行政审批、“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开展审批项目分类管理和流程再造,实现决策、执行、结果公开透明,严格实行“一站式”服务,全面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提高行政效能。三是各行政机关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文书逐步全面实行网上公开,明确公开时间和公开渠道,全面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压实责任,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1.抓实组织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县委、县政府和各乡镇(街道办)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第一责任人,坚持做到把法治政府建设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与改革发展稳定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具体任务落实的督促指导,充分利用年度目标考核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2.加大宣传,营造企业法治氛围。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坚持法律法规学习,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工作,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工作机制,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普法责任单位围绕企业和员工关注的安全、环保、税务、劳动保障、知识产权等法律问题,集中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法律知识、民法典、知识产权、减税降费等讲座,共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5000余份,解答员工法律咨询300余次。通过系列宣传,共培育企业“法律明白人”700余人,切实提升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员工等人员的法治素养,促进企业诚信、依法经营,员工守法、依法维权。

3.抓好法治队伍建设。县委、县政府及部门领导班子年度集体学法4次,2021年举办了两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认真落实拟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配备专职或兼职法制干部、或者聘请法律顾问担任重大行政执法的法制审查工作。对不认真履行依法行政领导责任、本辖区本部门发生重大行政违法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存在的问题和短板

(一)各乡镇各部门法制工作力量较薄弱,法制机构和人员的专业化程度还不到位,法制审查等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不到位;

(二)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审查的主动性不高,科学民主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方面,需要进一步细化管理制度并加强指导和监督。

(三)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还需深入探索,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困难和创新探索不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也有待加强。

(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距离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仍有差距。部分政府部门对行政应诉不够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未按规定及法院通知及时有效应诉。

(五)法治政府考核指标要求所有政府部门和乡镇都应当聘请法律顾问,但是全县各乡镇、县直部门聘请法律顾问这项工作做得还不好,这也是导致一些单位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不高、行政决策拍胸口拍脑袋时有发生以及存在败诉风险隐患的一个源头性因素。         

(六)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还加强,未全面做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全面实施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针对我县存在的问题和短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整改提高,为全面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而努力奋斗。

(一)力争到2023年完成创建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将示范县创建涉及的95项指标任务认真分解,争取得到县人大、县政协的支持,对照各项指标开展调研,在全面摸清创建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有针对性地制定各年度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先行制定实施《开阳县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2021年度)》,明确具体创建任务到全县各级各部门,以创促建,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共同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积极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强化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的能力水平。

(三)严格执行《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192号),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根据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的认识,加强我县规范性文件报备管理机制,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备县政府及政府办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四)全面推进落实《开阳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指导意见》, 建立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持续开展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网上巡查与实地检查、专项检查与随机抽查,倒逼行政执法能力的提高,强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五)全面加强“两降一升”制度机制,建立完善对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的定期统计分析工作机制,结合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按年度及时分析通报并向行政执法单位进行通报,通过举一反三、以案释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六)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引贵阳市大型律师事务所带动县内律师事务所共同承担开阳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办)的法律顾问工作,以切实可行的法律顾问制度保障全县各部门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工作中对律师服务的需求,确保有力推进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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