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阳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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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阳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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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一)突出思想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年度考核内容。今年共召开5次政府常务会议,9次政府专题会议,学习研究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省、市法治建设相关会议精神,部署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一年来,通过县委常委会、县委中心理论组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3次,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县委党校举办了各类主体班次10期,530名干部受训。全县党政机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组)中心理论学习内容,实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覆盖,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建设的使命担当。举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专题讲座暨学习研讨班,全面提升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联系工作实际的能力,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突出责任压实,持续完善考核评价督查机制。一是严格落实《开阳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制定了2022年述法工作方案,通过述法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今年12月,全县党政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均向县委递交了述法报告,部分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县委常委会上作了现场述法。二是制定了三个清单。《根据省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三个清单,即:《开阳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开阳县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开阳县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各级党委(组)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三是将各部门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目标绩效考核,法治建设考核指标占比达18%。将“两降一升”工作列为专项考核,发生行政诉讼案件后,对未报备、未出庭应诉、败诉的,相应扣分,对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的,则有相应加分。对不依法出庭应诉和败诉的单位,要在县的相关会议上作检讨,县纪委监委按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列为2023年度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四是抓好法治建设督查督导。制定了2022年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督导工作方案,针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等工作中凸显的短板与不足,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八五”普法贯彻实施情况、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工作等重点工作开展督导工作5次。

(三)突出创建引领,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新突破。根据贵州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开展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贵法办发〔2022〕4号)、《贵阳贵安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筑法办发〔2022〕4号)等文件精神,我县积极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综合及单项项目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形成样板效应,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目前,我县申报的省级综合示范县和开阳县乡村政务服务2.0版单项示范创建候选项目均已通过省委依法治省办初级评审,入围实地核查阶段。

(四)推进深化改革,着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坚持依法防控。县政府召开县常务会议,专题学习贯彻落实全国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全面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加大违法贩卖活禽与野生动物巡查执法力度,开展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稳步推进新冠疫苗使用。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食品药品、进口冷链、农贸市场等重点领域监管执法,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2.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部门办事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编制公布《开阳县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开阳县实施的贵州省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县级保留行政许可事项共236项。进一步规范全县行政权力事项流程图及办事指南,行政许可类事项全部按照三个环节六个步骤进行设置。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开展行政许可专项清理活动,经清理,我县不存在变相审批、重复审批和不必要审批的情况。二是持续推进“诚信政府”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截至目前共开展91个项目的备案,没有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持续开展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对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实施歧视性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促进、政府采购、招投标、公用事业服务等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2022年共出动执法人员98人次,排查检查各类经营单位105户次,立案查处1件。实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建立以自愿承诺为前提、综合评估为支撑、信用惩戒为手段的“容缺办理”工作机制。2022年实行告知承诺证明事项26项,编制公布容缺审批事项清单298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事项2000余件,采取容缺受理或办理的申报件2000余件。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检查,未发现违规收费情况。三是深入开展排污许可与环评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开展排污许可全面排查、核查、核发工作,核实排污许可符合程度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将排污许可作为环境监察、监测工作的依据,同时加大对无证排污的查处力度,为企业当好“服务员”和“环保管家”,保障企业合法生产。截至目前,全县共核发和登记418家排污单位,其中核发排污许可证71张,完成347家排污单位登记备案,完成12家持证排污单位执行报告抽查工作。四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积极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2.0版本升级改版,实现双随机监管过程、检查结果等数据汇聚至“互联网+监管”系统。

3.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一是政务大厅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政务大厅实现“应进必进”“一门服务”,设有24小时自助服务区、残疾人通道、应急药箱等设备,实现行为管理智能化,监控系统长时化、自主化,网络覆盖全域化。二是“一窗通办‘2+2’模式”改革有序推进。印发《开阳县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推行“2+2”模式工作方案》及配套运行管理制度,完成35家窗口单位收件受理标准化清单、答疑手册编撰及收集,强化窗口人员、导服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三是“全省通办”和“跨省通办”改革取得成效。梳理全省通办事项3635个,与全国范围内250余个区(市、县)签订了“跨省通办”协议。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跨省通办业务1557件。四是“一网通办”改革加快推进。“全程网办”率更高,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达80.19%。电子证照共享范围更广,高频电子证照可共享的种类达48种,凡是能共享的材料,不得再向群众收取纸质材料。电子证照汇聚量更大,电子证照年度汇聚量达1.9万条。惠企政策力度更大,全县共上架惠企政策服务事项141项,其中申报办理类73项,免申即享类44项,普惠公开类24项,在大厅设置“惠企窗口”,向企业提供政府惠企政策、资金、项目高效透明的直达通道。电子印章使用率更高,目前,我县电子印章在贵州政务服务网审批过程中使用次数为1.9万余次。五是“一站办”改革持续延伸。设立“7x24小时”自助服务区,为企业群众提供营业执照自助打印、增值税发票代开、自主申报等服务,企业群众可随时到自助服务区办理业务;在18个乡镇(街道)和134个村(社区)建立便民服务中心(站),推进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高频、热点事项下沉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就近办理,全力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努力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自助办、随时办”,真正让企业群众舒心、放心、省心、安心。六是建立“好差评”快速响应机制。2022年政务服务好评率100%,差评处理率为100%,群众对回复回访意见满意率100%。

4.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我县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开展了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从严排查监督专项行动、“三磷”整治、“打非治违”、大练兵、风险隐患排查、自动监控专项行动等工作。一是制定了《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2022年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党的二十大期间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并按要求实施。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828人次,检查企业764家次,发现269个问题并建立台账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立案查处违法行为案件21起,罚款金额200余万元。二是针对磷化工、磷矿山、饮用水源地、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畜禽养殖等行业开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督促企业完成整治。约谈砂石开采企业1家,约谈企业8家,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三是全面完成了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整治、长江经济带曝光问题整改工作等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五)注重依法执政,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推进依法决策。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制定并公布县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4项,建立健全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统一合法性审查标准,落实合法性审查程序制度要求,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集体决策的前置条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在全县党政机关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将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2022年,县委、县政府聘请2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县政府常年法律顾问,6名公职律师在本单位承担法制审查工作。县司法局和顾问律师全年审核并出具法制审查意见涉及县政府、经开区、开投集团的合同(协议)65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87条(次),参与处理突发事件5件。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指导培训,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一期,40余人受训。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健全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和机制,不断提升合法性审核率、备案审查合格率。今年共对4件规范性文件出具法制审核意见。组织对全县2019年以来颁布实施且现行有效的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并形成后评估报告。

(六)提升执法水平,着力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提升执法公信力。一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地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及时对重点执法部门执法行为进行执法指导,切实推动我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有序开展。二是着力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案卷检查标准,严格规范案件归档要求,及时整理归档案件材料,按照正卷、副卷装订案卷。今年以来,对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县交通局、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等12家行政执法部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部分执法卷宗开展实地监督检查,共查阅卷宗100余件。三是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长效联合监督机制。5月21日至6月21日,县检察院分别派员组成评查小组,对我县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12个领域行政执法部门,自2021年7月至2022年2月期间结案的全部行政处罚案件(不含简易程序)、行政强制案件开展线下卷宗集中评查,评查卷宗共805个。四是提升“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效果,深入开展部门联合监管,“进一次门、查多次事”,降低企业负担。2022年全县共开展双随机抽查活动436次,随机检查对象2917户,随机选派执法人员1039人次,录入、公示抽查结果2917条。五是扎实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建立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工作制度。将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纳入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及考核指标体系。2022年,相关部门共召开行刑衔接联席会议1次。县公安局共接到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等移送的案件20起。六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长江禁捕”、环境保护等专项执法行动,进行集中整治并建立监管长效机制,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全面推进“打非治违”工作。通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形式,深入开展煤矿、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城镇燃气、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森林草原、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全县共计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51441起,立案调查处理695起。

2.规范行政执法主体。一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今年以来,督促和指导全县各执法部门开展执法证申领、换发工作。2022年共领取执法证409个。二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及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利用全县干部轮训契机,采取送课上门方式对执法部门、部分乡镇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共开展了8期,400余人受训。三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加强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宣传,提升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

(七)坚持依法监督,着力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强化制约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向政协通报制度;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满意率均为100%。二是加强行政复议监督。2022年,我县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均已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纠错案件1件,纠错率为16%。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积极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未发生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2022年,我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91.67%,比上年度有较大提升。制定《开阳县行政案件应诉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行行政机关诉讼案件报备制度、行政复议行政机关被纠错情况、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败诉情况、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对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和行政复议被纠错案件进行总结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2022年,我县行政诉讼一审败诉率25%。四是强化内部监督。强力实施审计监督,建立健全交办、督办、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推动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层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加强重点部门内控监督,严防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权力滥用。同时,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县长信箱、网站留言栏等社会监督渠道,及时受理、妥善解决、按时反馈群众和企业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关切。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组织架构,县政府办内设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县政府各部门明确具体机构承担政务公开工作。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公开重点政务信息,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做好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全面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编制了开阳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公开标准指引,实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八)践行“平安开阳”,着力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1.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一是全力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点。制定《中共开阳县委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十条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及考核评价实施细则等文件。打造了县检察院“守护未来工作室”、县公安局“交巡联勤机制”和开阳公安综合体“一站式服务”等7个示范点。二是持续深化“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治理机制。完成18个乡镇综治服务中心更名挂牌,加挂网格化服务中心牌子,建立完善网格员培训、管理、考核等机制,基层社会治理“一网统管”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全域覆盖、分类划分、规模适度、动态调整”的原则,优化调整网格,全县共划分网格834个,其中,城区网格279个,农村网格555个。按照“一格一员”要求配齐专职网格员834个,建立党小组770个,实现网格党小组全覆盖。以发动公职人员主动担任“联户长”为突破口,扎实推进干部职工到所居住村(社区)报到工作,目前我县干部职工担任联户长2160名,联户成员425名。三是持续提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质量,压紧压实案件办理质效,2022年县综治中心共受理12345公共服务热线案件19247件,结案率100 %,群众满意率100%。四是全力推进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公安机关将城区划分十个网格,建立两个A级网格和若干高峰勤务及校园安保值守点,严格落实“接处转”工作模式。组建平安志愿巡逻队200余支,佩戴红袖标适时开展巡逻防控。科学、合理布局铁路沿线、长江流域构皮滩水库花梨清水河渡口监控;在县城区中心节点、主次干道等重点路段建设安装各类监控设备,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安装车载视频监控率达100%。

2.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制定《开阳县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方案》《开阳县关于推进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的工作实施方案》《开阳县人民法院民商事诉源治理流程及绩效考核办法》等文件,统筹调度诉源治理有序开展,切实减少群众诉累和减轻法官压力。2022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纠纷225件,调解成功221件,调解成功率98.2%;民商事调解中心接受指派案件3036件,调解成功1943件,调解成功率达65.5%,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1049件。

3.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深化“四级三能”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群众提供“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能得”的法律服务。有序推动形成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目前,依托县政务中心建成了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136个。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便捷、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办事大厅设置了2个法律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公证办理等公共法律服务。以“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在县级政务中心和人员集聚小区投运搭载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查询平台的智慧法律服务亭2台,实现多项法律服务“网上办”“指尖办”“马上办”。

4.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乡村建设的要求,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格局,将乡村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一是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今年,楠木渡镇红星村、南龙乡田坎村、冯三镇新华村、双流镇双永社区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已顺利通过市级验收并命名。毛云乡毛栗庄村、楠木渡红星村、南龙乡田坎村申报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单位,等待省级验收。二是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全县各村(居)选取5名“法律明白人”,把具有一定法治素养和学习能力的人员作为“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开展定向指导培训,通过专题培训会、以案说法、法治文化下乡、坝坝会、互动交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培训。开展定向培训18场次,参训人员753人次。通过黔微普法“学习管理平台”开展线上学习活动,全县753名“法律明白人”完成线上培训任务并获得证书。

5.大力推进全民普法工作。严格按照“八五”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县直各部门、乡(镇、街道)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一是干部学法用法方面,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坚持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利用“法宣在线”建立干部职工学法档案,组织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达100%,合格率达99.81%。通过法宣在线平台,组织全县国家公职人员观看了庭审视频,将法庭变为法治教育的课堂,增强国家工作人员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青少年法治教育方面,将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保证青少年学法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通过上法制课、主题班会、国旗下的讲话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全县59名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累计进校开展各类法治宣讲100余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万余份。三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宣传活动。各部门、乡(镇、街道)开展“法律六进”集中宣传118场次,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疫情防控、养老诈骗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8万余份。四是突出抓好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利用法治宣传月(周、日)等重要时节,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各种集中普法宣传咨询活动。全县开展了“三八”国际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集中宣传、“4·15”国家安全日集中宣传、“4·25”生态文明日、“6·26”国家禁毒日等重大法治集中宣传活动5次,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五是完善并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利用微信公众号开设“以案说法”专栏,通过讲好老百姓身边的法律故事进行普法教育。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对标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仍有差距和不足。一是个别部门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机关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系统全面、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保障能力有待提升。个别部门和单位法制机构人员不足,年龄和知识结构与法治建设要求不匹配,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三是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建设方面,执法人员的培养培训上还需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还需进一步规范。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对具体行政行为日常督导有差距,行政执法案件评查中优质案件少,行政机关自主接受监督意识还不够强。四是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创新不足。个别执法单位“重执法、轻普法”,主动普法、深入普法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宣传方式不够多样,缺乏针对性和新颖性,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23年,开阳县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重点领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绝对领导,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严格执行向县委、县人大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调研、督查和考核工作,确保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真正成为一项硬标准、硬要求和硬约束。

(二)强化统筹协调,进一步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抓机制体制有序运行,按照依法治县实体化运行模式,整合统筹机构职能,解决司法系统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二是鼓励行政执法单位在涉及“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岗位招考时设置具备法律职业资格条件,逐步补充法治人才,增强法制审核力量。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顾问在全县党政机关的全覆盖。引进业务、政治素质过硬的律师团队作为党委、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决策、招商引资、企业改制等进行法制审核,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三)聚焦重点关键,全力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以创建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为契机,推动开阳县法治政府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一是着力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框架体系,提高公众参与度。二是确保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三是深化行政复议应诉改革创新。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倒逼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作用,进一步按照《开阳县行政案件应诉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应诉的规范指导,确保实现“两降一保”目标。

(四)夯实基层基础,全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法治教育,以普法宣传为抓手,把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水平,竭力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深入开展“八五”普法重点工作,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二是抓法治乡村(社区)建设。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抓手,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进法治乡村示范点和法治社区示范点建设,深入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每个村(居)至少培育3个“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强化法治督察,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以“两降一保”为重点督察内容,抓实“关键少数”,加大对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察,发现工作不力、整改不及时、不到位、问题突出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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