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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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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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我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加大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细化举措推进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努力提升法治建设为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发挥了较好的作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积极组织学习培训

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保障,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于9月28日组织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研讨会进行专题学习,班子成员在会上结合学习内容作了发言。二是2023年6月,县委组织部、县应急局组织全县160余名应急管理系统干部集中开展应知应会业务培训。培训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方面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县应急管理系统干部的应急管理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三是按照市应急局要求,组织县应急局、乡镇(街道)、经开区应急局共88名执法人员参加市组织开展的为期一周的应急系统执法干部业务培训。

(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情况

一是对2024年1月1日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我局于12月11日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同时,加强了对现有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并持续做好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坚持执法为民,坚决杜绝逐利执法,坚持宽严相济,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在进行立案处罚的同时,跟踪企业隐患的整改,严格实现了隐患闭环工作,以罚促改,杜绝了“一罚了之”现象。二是严格按照《2020年执法手册》、《2023年贵州省应急厅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要求,今年以来,我局查办非法违法行为立案数35起,处罚金额396.506869万元,实行行政处罚案卷一案一卷,使用统一的卷皮,卷内各种文字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排列有序,案卷归档及时,由专人负责归档存档工作,并落实行政处罚和处罚告知制度。

(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1.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情况。通过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及县政府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了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了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今年以来,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录入了行政处罚信息34条,严格执行2人以上“亮证执法”,主动向社会公开,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监总政法〔2016〕72号)及市应急局关于转发《贵州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筑应急函〔2019〕60号)文件进行执法,按规定配备执法记录仪12台,办理案件35起,制定了执法光盘35份,每次执法检查均有至少2名具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时,着执法服装,主动亮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行政执法全过程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进行跟踪记录,务必确保执法检查的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以及真实性。

3.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每一起案件均根据案情事实,作出是否予以立案的决定,案件审批人由局主要负责人进行审批;重大行政处罚(个人处罚金额≥2万元,单位处罚金额≥5万元)集体讨论率达到100%。如实记录讨论情况,如实载明不同意见。局主要负责人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会议上发言,并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对4起案件进行了重大法制审核。

(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两法衔接”工作,持续推进公、检、法与市场、城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执法部门切实履职尽责、密切协作,不断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一是畅通案件移交渠道,形成良性互动格局,明确专人负责“两法衔接”案件沟通协调工作。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执法案件,积极与公安机关对接,及时移交案件材料;二是规范行刑衔接程序,增强部门工作合力。通过会议等形式加强与其他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规范衔接程序;三是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增强执法司法实效。行政执法机关发现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或线索时,及时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沟通联系,对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执法协作更为高效,形成了执法“一地发现、多方联动”的有效格局。今年以来,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2起。

(五)规范性文件情况

我局现有行政规范性文件两份:一是2022年1月5日出台的《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服务标准(暂行)>的通知》(开府办函[2022]1号),二是2020年5月19日出台的《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阳县县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开府办函[2020]3号)。严格按照“一条例一规定”要求,完成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专题会讨论及县政府常务会送审等环节后行文。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卷宗未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法律适用不规范、卷宗装订归档不规范,办案人员水平参差不齐,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案件的审批流程不规范,对案件的复查不及时,部分案件的检查方案未制定,指导乡镇执法检查工作不充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强化履职尽责,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遵守行政处罚程序,按照《2020年执法手册》、《2023贵州省应急厅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实行行政处罚案卷一案一卷,使用统一的卷皮,卷内各种文字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排列有序。案卷归档及时,由执法大队专人负责归档存档工作,并落实行政处罚和处罚告知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执法保障机制,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培训,加强执法监督,完善考评,考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队伍信息化装备配备,提升安全监管执法队伍规范化、技术化水平,加强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

(三)强化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杜绝随意性执法情况的发生,加强执法的严谨程度,防止执法宽松软的问题出现,强化案件的审批流程,执法检查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执法计划执行,并制定好下一年的全年执法检查计划,加强对案件的复查,做到每个案件都有检查方案,加强对乡镇执法工作的指导,强化乡镇执法队伍的建设。

开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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