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有力指导下,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并获得“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命名,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县各方面和全过程,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工作实效。全年共召开5次常委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3次政府常务会、5次政府专题会,学习研究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省、市法治建设相关会议精神,部署我县法治建设相关工作。一年来,通过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4次,发放学习资料400余份。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市委依法治市办“新时代法治大讲堂”学习5期,培训学员320余人次;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培训1期,112人参训;县委组织部举办了2期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轮训班,培训学员514人;举办了27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讲座,培训学员4300余人次;县委党校举办了2期开阳县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培训学员79人。县委依法治县办举办了法治专题培训班2次,其中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专题讲座暨学习研讨班1次,收集发言材料200余份。全县党政机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实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覆盖,全面提升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实际能力,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取得新成效。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工作。组织召开年度专题述法会议,选取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会上作会议述法,其他单位负责人作书面述法,各部门、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达到全覆盖。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持续完善考核评价督察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目标绩效考核,“两降一保”工作列为专项考核。发生行政诉讼案件后,对未报备、未出庭应诉、败诉的,相应扣减目标分,并对不依法出庭应诉和败诉的单位,同时扣减单位主要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的绩效,县纪委监委按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县委依法治县办向县委督办督查局提出涉及单位目标扣分建议,共扣减7家单位目标考核分值,11名涉及人员的目标绩效,并将6件行政败诉案件移交纪委监委进行调查问责。四是抓好法治建设督察督导。对照部门、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围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督导检查4次,提出整改意见26条,均已完成整改。
(二)强化创建提升,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新突破
研究制定了《开阳县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相关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及资料组、督导督察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4个工作专班,负责统筹调度示范县创建各项工作,并顺利完成综合评估、单项的网上答辩和实地评估。2023年7月,开阳县获得“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命名;开阳县乡村政务服务2.0版获得“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命名。
(三)强化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提升法治建设质效
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反馈的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市县法治建设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开阳县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重点督办问题专项整改方案》,对照139个方面的问题,梳理出我县123个问题清单并逐一对照整改。截至8月底,已全面完成各项问题整改。
(四)加大改革力度,着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办事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加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调整并公布各单位2023年权责清单,共梳理保留县直部门行政权力3645项,涉及行政许可224项,18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权力事项1134项。调整并公布2023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县级保留行政许可事项共229项,其中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222项、实施的贵州省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7项。开展了变相审批、重复审批和不必要审批专项清理工作,目前未发现违规审批事项及行为。二是持续推进“诚信政府”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做到信息准确、及时归集,截至目前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综合管理系统归集数据60408条。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今年共立案查处案件3件。深入实施“容缺办理”工作机制,今年实行告知承诺证明事项25项,编制公布容缺审批事项清单299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事项3458件,采取容缺受理或办理的申报件2134件。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均未发现违规收费乱象。三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今年指导督促各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次数455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3395户,随机委派执法人员1141人(次),录入公开抽查结果3395条。
2.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一是根据《省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人社、医保、公积金业务纳入“大一窗”综合受理操作指引>的通知》,动态完善社保、公积金等行业事项配置及数据融通工作,将医保、社保、公积金行业窗口物理性整合至大一窗,逐步推进业务整合,调整窗口至25个(综合受理窗口15个、行业综合窗口7个和公共企业窗口3个),通过设置潮汐窗口解决临时性排队问题,综窗物理性占比已达68%。除涉密涉敏等复杂事项外,进驻事项综合受理比例100%。二是印发县级工作方案,梳理出“一件事一次办”13个基础事项和开阳县第一批16个县级特色事项,梳理办事流程、整合申请材料、编制办事指南,已落实13项基础事项、“会展一次办”及“占用城市道路及绿地施工审批”一件事集成办理,完成“公民婚育”外延事项探索,动态完善基础事项的政务服务网集成套餐系统事项和流程配置,监督指导具体业务办理。三是实施开阳县“15分钟政务生活圈”及乡(镇、街道)“一窗通办”工作,截至目前办理乡村政务服务业务2.7万余件,帮办代办指导办业务15万余件。四是印发开阳县打造“企业之家”专项行动方案和工作方案,制定了涉企服务事项清单和工作制度,完成线上线下“企业之家”配置,将企业洽谈、人才招聘、信息发布、企业座谈等纳入业务范围,为企业办事提供更多便利,目前企业之家已办理有效业务62件及涉企活动19件,大厅内发布招聘信息200余条。
3.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强力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制定《开阳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及《开阳县进一步做好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迎评攻坚行动方案》,通过审批、执法和公共服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体验企业办事流程、跟踪执法、处理投诉等全过程,查找政策、流程、服务差距和不足,建立问题、需求、整改“三张清单”,积极探索简化、改进工作作风和服务质效,切实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开展企业大走访,提高企业满意度。对县内7000余家企业进行了行业(业务)主管部门和属地双重责任包保,明确包保服务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积极加强企业诉求梳理,台账化管理和服务,走访覆盖面为100%,收集企业合理诉求123条,化解123条,诉求化解率100%。三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知识产权进学校、知识产权进群众活动,共走访辖区工业企业10家、农业企业30家、食品生产企业10家,线下发放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资料200余份。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地理标志等各类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共开展专项检查16次,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检查经营户85户次,立案查处侵权商标案件9件,调解知识产权纠纷电商案件5件。四是推进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深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建立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台账,让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现制度化、常态化。今年共审查政府及其部门出台政策措施、涉及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6件,清理存量文件40件,其中保留39件、废止1件。五是开展政法系统法务进企业。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法务进企业”活动的实施方案》,选派优秀司法所长到双流镇服务重大项目。通过政法系统法务进企业活动,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升企业经营者守法经营和依法治企意识,帮助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依法解决生产经营难题和矛盾纠纷,为县域企业发展提供内容全面、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今年指导、协助4家企业打造了法治宣传阵地,入企走访30余次、法治宣传23次,法治讲座2场,收集到问题2个,调解涉企纠纷43件,成功调解43件,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4.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已建立完善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委员会)及23个专项应急指挥部,全面实现了乡级“六有”和村级“三有”的建设目标任务。二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已建立消防救援大队1支30人,开磷矿山、危化救援队2支54人,森林防火队专业救援队伍1支60人,组建18支544人乡级应急救援队伍和133支2684人的村级应急救援队伍,切实提升应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三是加强应急物资建设。已全面构建完成县、乡、村三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基本实现县级储备有大库、乡级储备有分库、村级储备有小库,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必要物资拿得出、用得上。四是加强预案修订及演练。及时组织第三方对《开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开阳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阳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多个重点应急预案进行修编和评审;督促指导各行业部门39个专项预案、11个重要部门预案和8个保障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开阳县2023年度军地联合防汛抢险应急救援综合演练”2场,开展其他综合性演练83场,参演人员10000余人,不断提高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能力。五是强化应急响应。2023年,组织开展综合会商研判69期,启动自然灾害Ⅳ应急响应4次,Ⅲ级应急响应1次,应对自然灾害实现了连续多年“因灾零伤亡”目标。
(五)深入推进制度建设,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依法规范行政决策。一是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量化标准、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等9个配套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成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4件。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县政府法律顾问提供“一对一”精准化法律服务工作方案》,建立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单位对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提供“一对一”精准法律服务机制,为每一名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配备2名服务律师实施精准法律服务,开启了我县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新模式,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县政府领导行政决策、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举办了行政规范性文件、人大决议决定清理实务培训,全面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人大决议决定进行清理、归集和入库工作。对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格率100%。二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治审核职责职能作用,对全县各部门重要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共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86件。对各乡(镇、街道办)权责清单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因法律修改需要调整的2项权力事项提出了修改意见1条。
(六)提升执法水平,着力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提升执法公信力。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今年以来,以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契机,对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执法局等12家重点行政执法部门部分执法卷宗开展实地监督检查,抽查检查卷宗145件,其中优秀案件25件,一类案件91件,二类案件29件,一类以上案件率80%。制定《开阳县开展2023年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行动的方案》,对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卫生健康5个领域通过查看工作材料、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全面了解各领域在涉民营企业中依法开展行政检查、依法实行行政强制、开展清理整顿和专项整治活动等执法情况。全年对执法部门开展实地监督7次。二是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长效联合监督机制。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检察院、县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开阳县2023年行政机关执法案件评查工作方案》,采取抽查+重点评查形式进行集中评查,从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重点部门2022年3月-2022年12月办结案件中抽取10件案件开展案件集中评查,评查案件82件,其中优秀案件15件,一类案件59件,二类案件8件,一类以上案件率90.24%。对发现的行政执法部门不规范执法、滥用执法权等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同时,通过组织行政机关开展自查、互查等方式,让行政机关相互学习借鉴,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召开了2次工作推进部署会,组织参加省市工作推进会2次,开展专项督导1次。共收集投诉、建议68件,已全部办结。开展法律服务咨询类市场主体专项治理工作,召开会议2次,联合集中检查3次,对我县26家法律服务咨询公司进行了检查,提出现场整改1家,收到移交线索1条,转交线索2条,均已处理完毕。四是充分发挥司法监督和行政复议监督职能作用,通过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行政公益诉讼、行政复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及时纠正行政执法程序违法问题。2023年县人民法院发出司法建议51件,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181件,县政府行政复议纠错案件3件,涉及单位均已落实整改。五是扎实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2023年召开行刑衔接联席会议1次,县公安局共接到移送案件27件。
2.规范行政执法主体。一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督促指导全县各执法部门开展执法证申领、换发工作,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2023年全县共办理十三批次执法证,办理执法证113张。二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制定《开阳县开展2023年行政执法重点工作执法监督与培训方案》,组织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业务培训6次,集中法治培训2次,组织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测试21次,494名执法人员参加测试。
(七)落实依法监督,着力加强行政权力制约
1.持续推进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让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有力。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学习,将依法行政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经常性提醒督促,推动县政府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依法行政。二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推动完善政府内部行政复议等层级监督和财政、审计等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2023年,县人大常委会对法治政府建设、“八五”普法中期评估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3次,县政协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专题调研1次,召开“两院”院长与政协委员座谈会1次,审计部门开展了13个项目的审计检查。三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和行政问责。抓好突出问题整改,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部门或乡(镇、街道),组织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等。开展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提醒约谈1次。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开阳县行政案件应诉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及时对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和行政复议被纠错案件进行复盘分析,落实“一案一整改”。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攻坚行动,确保行政诉讼“两降一保”工作取得实效。2023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9件,审结28件。审结案件中,维持或驳回13件、撤销(确认违法或责令履行职责)3件,终止复议案件12件,中止审理9件,正在审理2件。行政诉讼案件结案数51件,败诉9件,败诉率17.65%。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持续对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进行优化调整,推动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与政府网站栏目建设有机融合、协同发展。各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机关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文书依法全面实行网上公开,全面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省双随机监管系统、开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公示行政执法文书等信息上万条。
(八)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一是抓好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验收工作。印发《开阳县关于对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省级验收反馈情况的整改方案》《关于开展2023年平安开阳建设及市域社会治理季度检查的通知》等文件,先后召开7次推进会,组织观摩学习1次,对18个乡(镇、街道)开展实地督导检查1次,全力落实试点创建。二是深化“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治理机制。按照省、市第一批新时代“枫桥式综治中心”建设命名工作要求,奋力打造基层基础工作示范点,带动基层治理工作效能整体提升,花梨镇综治中心荣获贵州省第一批新时代“枫桥式综治中心”。完成对各乡(镇、街道)网格进行优化调整二级培训,调整后的网格为853个,划分联户单元10152个,建立网格党小组721个。打造市级网格化服务管理示范村(社区)2个,县级网格化服务管理示范村(社区)16个,建立市级“一网统管”示范乡1个(禾丰乡)。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将花梨、米坪、龙水三个派出所整合为“花梨中心派出所”,将云开、紫兴街道派出所整合打造为“云开枫桥式派出所”,构建大综治、大安全、大应急、大服务“四大”格局,最大限度整合警力、联动部门、惠及群众,形成“一所统揽、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立体感知、精准调度、智慧服务”的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着力解决职能不清、人员分散、服务缺位、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推进警务进园区,建立“一区一办一队三室四所 ”联络机制,设立经开区警务办、交巡警中队,同步建立安达、中伟、盛威3个重点项目警务室,调度硒城、金中、双流、永温派出所,助推园区在建项目顺利开工、稳步推进。
2.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一是加强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全年共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37名,超额完成了配备任务。二是加大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阵地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今年以来,各村(居)、乡(镇、街道)调委会调解矛盾纠纷718件,调解成功687件,调解成功率95.7%。县民商事调委会接受法院推送案件5285件,调解5285件,调解成功2868件,司法确认1277件。2023年,开阳县司法局南江司法所、开阳县顺和民商事案件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别获贵州省司法厅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人民调解组织先进集体表彰,硒城街道凌角堰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何佩兰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3.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深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切实推进村(居)法律顾问配备工作,全县136个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今年来,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共接受各类法律咨询3258件,办理公证和法律援助1012件;审查合同件180份次,提供法律意见38份,参与调解矛盾纠纷144件,开展法治宣传480场(次),开展法治讲座76场次。开展司法救助12件12人,共发放司法救助金23.6万元。
4.深化法治改革创新。成立了“开阳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通过整合法院、司法局、行政执法部门、律师等多方力量,发挥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定纷止争、协调统筹、咨询服务和分析研判职能,促进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深化诉源治理。今年以来,法院共推送行政争议案件13件,成功化解11件,未化解成功转立案2件,化解成功率为84.61%。
(九)深入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着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1.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制定方案,明确责任,顺利完成“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验收。二是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量化年度普法工作任务,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普法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加强干部学法用法。组织7764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法宣在线线上学习及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及格率均为100%。四是大力开展社会面普法宣传教育。利用法治宣传月(周、日)等重要时节,组织开展重大法治集中宣传活动6次;各部门、乡(镇、街道)开展“法律七进”集中宣传113场次;通过上法治课、主题班会、国旗下的讲话等形式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59名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累计进校开展各类法治宣讲110余场次;累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11万余份,利用“诗画开阳”“法治开阳”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普法信息500余条。五是深入开展宪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进公共场所等主题活动,共开展各类主题活动5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0余份,在公共场所张贴、悬挂宪法宣传标语500余幅,各单位电子显示屏、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上播放宪法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400余条。全县普法成员单位充分利用新兴媒体的优势,借助抖音、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和官方媒介,把宣传触角延伸到“村头、地头、街头”,把宪法宣传送到“乡村、社区、学校、企业”。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平台同步发布、转载宪法宣传周相关宣传信息540余条。六是积极开展法治文化示范创建工作,制定印发了《开阳县法治社会建设“三创”工作方案》,并积极做好创建申报相关工作。申报2家省级法治文化示范创建民营企业(贵州安达科技能源有限公司和贵州胜威凯洋化工有限公司),1所省级法治文化示范创建学校(开阳县第四中学),等待省级检查验收。
2.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一是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重点,推动普法走深走实。创建了禾丰乡典寨村、毛云乡簸箕村等1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毛云乡毛栗村等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我县“四治融合”探索乡村治理新模式荣获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联合主办的首届法治时代创新论坛“2023年社会治理创新案例”荣誉称号。花梨镇清江村村规民约被评为全省2023年度优秀村规民约。二是积极搭建普法宣传平台,加强农村普法阵地建设。打造了30个法治文化广场、绿地、长廊等,各村都设置了法治宣传栏,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渗透力、感染力和影响力。三是抓实“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在每个村(居)选取5名以上具有一定法治素养和学习能力的人员作为“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开展定向指导培训,通过专题培训会、以案说法、法治文化下乡、坝坝会、互动交流等形式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培训。目前,已开展定向培训18场次,参训人员750人次,全县747名“法律明白人”已完成线上培训任务并获得证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县成功创建了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但对标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仍有差距和不足。一是个别部门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个别单位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到位,集体学习少,领导干部学习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好。二是依法行政水平有待加强。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法治人才缺乏,个别执法部门法制审核人员不足,作用发挥不明显,在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方面还需下功夫。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创新不够。现阶段普法主要采取挂横幅、贴标语、在宣传橱窗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普法,容易导致群众只知道法律名称不了解其具体内容,发放的宣传资料,内容虽然详细,但缺乏身边人说身边事,群众受教育有差距,有待于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方式。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开阳县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重点工作任务,持续巩固提升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深刻把握党对法治政府建设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性,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严格执行向县委、县人大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用好法治督察“指挥棒”,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巩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果,扎实抓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着力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制度。认真开展国务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强化行政执法培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确保执法程序化、规范化。持续开展行政诉讼“两降一保”攻坚行动,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备案、依法答辩举证等工作,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三)深入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培训,确保新法有力有效落实
围绕新法的修订背景、精神内涵和法条内容,开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专题讲座,切实增强相关人员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的责任感紧迫感,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引导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更加重视、支持和配合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开展新法宣传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宣传、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新法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对行政复议制度的知晓率、认可度,推动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四)切实创新工作方法,提升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质效
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落细,加大对普法成员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形成普法大格局。继续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提高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机构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一步丰富普法内容,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确保宣传实效。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抓手,结合“一圈两场三改”和乡村振兴战略,打造法治乡村示范点和法治社区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五)突出责任压实,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突出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作用,压实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领导做到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把关,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县委依法治县办要充分运用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联动,持续加大督察指导力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实绩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做好法治建设考核评价结果运用,以督促发展、促提升。
2024年2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