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开阳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开府办发﹝2023﹞4号)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力夯实统计法治基础,强化统计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为促进统计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履行统计法治建设职责
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研究部署、推动落实法治建设工作,定期组织会议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建设工作,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严守统计机构法律底线,依法实施和监管统计调查,为全县统计法治建设提供保障。2023年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工作6次。
(二)强化法治学习培训和法治人才培养
一是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相关文件精神,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和统计法律法规等进行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统一进行自主在线学法,确保所有干部职工高效高质量完成每季度的学法考勤和每年度学法考试。三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学习国家、省、市通报的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威慑警示作用,强化以案释法、以案明纪,增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效果。2023年共开展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3次,牢固树立统计“底线”和“红线意识”,坚持统计职业操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展观。四是积极对法治分管领导、法治工作人员、统计执法人员开展法治培训,2023年,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执法相关知识专题培训会1次,强化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行政,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部门和司法部门参加法治培训会议2次,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加强统计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五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有关要求,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观看庭审视频2次,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严格执行法治建设依法公开制度
一是依法公开执法事项。及时完善权责清单和普法责任清单,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开阳县统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开阳县统计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并按规定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情况。二是加大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力度。就我局印发或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均严格按照程序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做好解读,同时向县司法部门提交合法性审核,切实提高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四)积极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进企业
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增强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意识。在2023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中设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课程。2023年11月29日,联合县委组织部开展全县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专题培训会,对18个乡(镇、街道)和主要经济部门分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了全县统计法治观念。二是以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统计服务下基层”走访服务等为契机,大力开展送法入企宣传。2023年实地到企业开展统计指导业务及法律宣传300余次,对统计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及统计法律法规讲解,充分当好企业统计工作“服务员”和法律法规“宣传员”,全力推动统计普法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夯实企业统计法律意识。
(五)加强培训宣传,严格落实统计普法责任
一是充分利用各专业科室以统计年报、季报等培训会议为契机,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及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培训会议内容。2023年召开统计法律法规培训会议11次。二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统计法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开阳县统计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重点围绕大型普查调查工作和“一套表”调查单位,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全国科普日”“中国统计开放日”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对全县各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建设进行完善指导,加强基层统计职能,发挥出更有效、更高效地统计职能作用。
(六)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加强统计执法与统计专业的协作配合,加强统计执法的上下联动,形成防惩统计造假的强大合力。建立完善统计执法检查规范,加强执法文书标准化建设,保障执法经费,配备执法装备,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二是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符合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人员参加考试,取得统计执法证,提高执法合法性合规性,2023年我局考取统计执法证人员2名,进一步夯实统计行政执法力量。三是落实法律顾问聘用,严格贯彻落实《开阳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成我局法律顾问的聘用,进一步推进统计工作法治化管理能力和水平,为我局依法统计、规范履责,合理防范统计风险,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咨询服务。
(七)坚持实事求是,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全面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开阳县统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和《2023年度开阳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等文件,严格按照方案规定建立随机抽查计划和事项清单,对我县规模以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服务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和批零住餐业等21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均未发现统计违法违纪行为。通过抽查,让企业深刻认识到真实、准确、完整提供统计资料、依法设置统计台账、原始凭证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不断强化统计监督,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及规范化水平,营造良好的统计生态环境。
(八)坚持依法治统,严守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我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建立长效协作机制,从根源上把控统计数据质量,加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责任意识。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统计法治的社会环境需进一步强化。全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观念有待加强,学习传达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等文件精神不够深入,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统计法定义务的自觉性和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普及。日常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少、力度弱,还未形成多层次、多途径、广覆盖的宣传格局,统计法治宣传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是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仍有差距,因人员变动,现有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的人员仅1名,法治建设队伍还较为薄弱,平时只限于常规的“双随机”执法检查,督促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培训学习,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
一是积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各级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相关文件精神。二是积极组织统计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省、市局组织开展的统计执法人员的培训,正确认识统计法治面临的形势,明确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严重后果,增强打击统计违法行为的坚定决心。三是利用年报和定期培训组织乡(镇、街道)和一套表单位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努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进程。
(二)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提升统计法治意识
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宣传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之余,加强日常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实效,扩大统计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为推进全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严查统计造假案件,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
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和统计执法检查,督促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强化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严肃追究法律和党纪政务责任,规范统计行政行为,进一步提升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开阳县统计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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