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自然资源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法治政府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不断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工作的法治化、程序化、规范化,提升执法水平并取得一定成效。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将其纳入工作年度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中心学习组理论学习内容,采取专题研讨集中学和法宣在线等平台灵活学的方式,切实增强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筑牢依法行政根基。
(二)强化法治学习培训和法治人才培养
积极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学习教育和实施培训,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我局利用会议和各种平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和测试,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在全局形成严格执法、公正守法的良好法治建设格局。
(三)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落实《开阳县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开阳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对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行了年度述职,认真组织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
(四)及时完善权责清单
根据国务院、省级、市级部门权责清单编制情况,及时组织调整完善部门权责清单。一是完成了《开阳县自然资源局权力责任清单》的清理,同时对权责清单对应的权力运行流程图作相应调整,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目前权责清单事项调整为264项;二是对《开阳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事项中介服务清单》作了调整,现保留8项中介服务事项;三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调整《开阳县自然资源局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国有林木采伐许可证)1项。四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缩短行政许可办理时限,使政务服务更加便捷高效惠民。
(五)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开阳县自然资源局召开全局会议,组织局领导干部、各科室、站、所、中心、林场负责人认真学习了《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同时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对全局印发正在使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未发现我局印发正在使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六)严格按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法定程序。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对重大行政决策实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程序。编制的《开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开阳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属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按一策一档要求收集资料规范归档。
(七)持续推进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
按照《开阳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局2023年聘用贵州成城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作为我局常年的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处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以及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防范法律风险、法律知识培训等方面积极参与,为我局提供了行政决策,有效降低了决策风险,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
(八)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培训
全局现持有行政执法证134人,实际在岗参加行政执法74人。2023年组织2次执法业务集中培训,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对每年案件进行了监督检查,促进执法程序规范,提升依法办案水平和质量。
2.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2023年全局办理行政案件112件。其中:矿产案件46起,处罚没款59.2822万元,没收矿产品779.74吨,处罚62人次;土地案件14件,没收构筑物8420平方米,责令退还土地9493平方米,罚款4327353元,处罚11人次,不予处罚5人次。查处林业行政案件52起(其中:滥伐11起,收购无证木材2起,违法使用林地8起,毁坏林地8起,野外用火23起),罚款1285230.04元,补种树木112株,处罚50人次,不予处罚2人次。全年行政执法案件均没有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并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等依法应告知的事项;对行政执法按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实时切实的要求予以记录,提高行政效能;并通过行政执法公示等平台,将执法信息按规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九)深化普法治理
我局认真组织实施《开阳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全覆盖。2023年度我局普法责任清单在贵州政务网上向社会公开,在民法典宣传月和宪法宣传周,采用多种形式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利用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等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法治宣传进单位、进企业活动,积极参与县法宣办各类主题宣传及法治专题讲座。
(十)完善依法预防处置的工作制度机制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森林防火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一是建立森林防火应急处置队伍,制定《开阳县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应急处突能力。二是制定了《开阳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落实178处隐患点自动化监测,联合2支专业队伍做好人防技防工作。
(十一)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制定《开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自然资源所、街道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按照要求各自对本辖区的风险进行排查和防范,配合属地乡(镇)政府做好安全稳定。2023年我局积极化解了各类重大风险,未发生极端事件。
(十二)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召开专题会议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部署,增强化解矛盾纠纷的主动性,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二是坚持定期排查和重点摸排相结合,对因林业、矿产、规划、不动产权等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进行摸排,列出责任清单,分类动态化解。我局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371件(人)次,查结案件371件,查结率为100%。
(十三)加强行政复议、诉讼工作
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达100%。带头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配合县司法局处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提供行政复议答复书和印证资料。2023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4件,败诉率为0,出庭应诉率100%。行政复议案件2件,维持决定1件,限期信息公开1件。
(十四)持续推进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
一是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对外公布全部行政权力,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检查以及其他权力,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市林业局、县司法局分别调取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案卷评查,根据评审结果进行了整改;三是严格内部监督制约和行政问责,发现不按法律法规规章开展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的严肃进行处理,达到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四是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对我局重大建设项目、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委托书等进行了网上公开;五是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了“一站式”服务。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性认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重视程度高,但相关工作落实往往会有所弱化,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乡镇自然资源所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干部学法运用到实际中还有待加强。“学法、守法、用法”中用法是关键,学以致用才能体现依法行政的效果,因此加强“用法”意识是下一步的重点工作。
(三)法治机构力量配备还需进一步增强。目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法治政府建设的严格要求,人民群众对政府部门严格依法行政的有关诉求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数量逐年攀升,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还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对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应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进一步提升我县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做好“八五”普法工作,加强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普法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基础作用,让群众真正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三是规范执法建设及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程序,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强化执法监督与业务指导,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升自然资源行政管理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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