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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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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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贵阳贵安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开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持续巩固提升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成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及省委《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以及市、县政府法治建设的相关工作安排,围绕服务开阳县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和住建领域工作重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法治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为住建事业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一是我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拟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会议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全局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配合抓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二是严格执行工作例会制度,对重大事项,充分发挥民主作用、开展集体讨论和研究,科学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规范专家评审工作,发挥专家评审对决策的参考和指导作用。

(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我局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局党组(扩大)会,法治宣传周”暨“宪法日”宣传活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把握其彰显的重大意义、提出的总体要求、指明的政治方向、明确的战略定位、确立的工作布局、提出的重点任务、阐明的重大关系、强调的重要保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情况

1.健全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制度。

按照依法行政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审批行为,切实改善发展环境,积极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严格落实“两个清单”管理制度,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管理,2024年我局《开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权责清单》,按权力类型划分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检查1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类19项,共 40项。

2.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审查情况

严格执行备案审查制度,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关,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核意见追溯。禁止将行政机关会议纪要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及清理的要求,加强动态清理,对不适应发展需要、与上位法不一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废止、宣布失效;严格执行备案审查制度,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程序进行备案审查发文。根据工作安排,配合上级政府和人大常委会完成立法项目、法规、规章的调研、起草等相关工作。2024年,我局未印发过行政规范性文件,无修改、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文件。

(四)重大决策程序规定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按照县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要求,对我局拟建项目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广泛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对重大房屋征收项目依法做好风险评估,并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五)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2024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563件,其中,行政许可54件(商品房预售许可7件、建筑施工许可26件、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12件、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行政许可9件)占比3.5%、行政确认874件(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793件、工程质量备案26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27件、其他建设工程消防备案28件)占比55.9%、行政征收10个(征收基础设施配套费1个项目、房屋征收9个项目)占比0.6%、行政检查14次(房地产管理事项4个、建筑施工管理事项9个、燃气管理事项1个)占比0.9%、行政给付4次(每季度一次,住房租赁补贴3030户,189.69万元)占比0.3%,其他类607件(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查77户,原公共租赁住房户年度资格复审530户)占比38.8%,涉密案件0件。2024年,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3件,其中1件转为第三人,1件撤诉,1件一、二审胜诉,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全年败诉案件。

2.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1)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贵阳市 “一日办、一周办、一月办”的清单要求,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事项设置、申请条件、审批时限等方面进行规范和优化,制度实施后申请材料减少、部分审批事项流程合并、审批时限缩短。2024年度,将消防设计审查时限压缩到4个工作日。进一步提高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办事效率。

(2)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情况

①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一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及“三定”(定责、定岗、定人)等内容,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更新。二是目前我局行政执法证持证人员共34人。执法人员公示并及时更新执法人员清单,包括行政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等内容。三是结合本部门职责制作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及相关一次性告知等内容。四是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要求,制定随机抽查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内容。五是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时,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2人以上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行政执法事中公示。六是我局在行政许可决定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务服务网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规范行政执法事后公开。

②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我局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除消防验收全过程执法记录仪视频录制外,其他事项主要采取文字、图片记录的方式对行政执法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环境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

③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开阳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局对依法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作出的决定、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撤回、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许可决定,承办单位在报请住建局负责人作出或者集体讨论决定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将拟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包括决定的具体内容、案件基本事实、处理意见及其理由和证据以及拟作出决定的法律依据等报送局法规科进行法制审核,出具法制审核书面意见后,由承办单位报局务会集体研究讨论,局长签署后作出决定。2024年移送案件线索11个。

(3)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2024年3月,我局制定《开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方案》,培训对象:全局在编在岗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内容由三部分组成: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培训时间和方式:2024年6月30日前,将各执法人员分为四组,即政务服务工作学习组、工程建设学习组、住房与房地产学习组和房屋征收学习组,采取住建局集中培训、小组集中培训、个人自学的培训方式,参训执法人员学时不少于60学时。参训人员共34人,其中2人被提拔调离执法岗位,32人均完成60学时培训。

(六)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的情况

按全县2024年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要求,我局涉及5件行政执法案件列入评查范围,根据评查发现部分复印证据材料未注明来源、卷宗装订不规范、涂改部分未盖章或印手印。我局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做好整改,有效完善和规范了行政执法工作。

(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

一是制定了《开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开阳县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有关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政策法规科,负责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二是建立随机检查对象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检查对象随机抽取制度。将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燃气市场等重点项目纳入到执法检查随机抽取名录中,建立了住建局统一的执法名录库,形成较为全面的执法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检查任务的需要从执法人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执法人员。三是制定建筑、房地产、燃气行业、招投标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3个,2024年12个,并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检查方式。2024年本部门开展随机抽查5次,随机抽查对象10个,随机抽查事项5个,执法人员10人次,抽查结果公开10个,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10个;多部门联合开展随机抽查8次,随机抽查对象29个,随机抽查事项25个,执法人员15人次,抽查结果公开29个,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29个。

(八)民法典宣传及普法工作情况

一是制定《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及普法工作方案》、《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为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及普法工作建立了组织保障和工作措施。二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三是邀请法律顾问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进行民法典培训授课。四是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原则,我局制定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普法的内容、对象、目标、责任部门和具体措施,对全局在职党员干部集中普法学习,进燃气企业、施工企业、物业企业等服务对象开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场普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同时督促全县38个物业管理项目开展民法典宣传,向业主普及民法典知识。鼓励物业企业员工和社区居民关注线上普法内容,通过互动留言、分享转发等方式参与普法宣传。

(九)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

结合我局实际,2024年聘请法律顾问4人,律所1个,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有关适用法律的重大问题,由法律顾问参与制定和论证,保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和行政执法合法适当。

(十)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2024年我局12345公共热线平台共受理1745件群众来电,按期回复1745件,回复率100%,贵州省信访系统受理51件,回复51件,回复率100%,其有信访积案17件,化解13件,化解率76.5%,受理省委第五巡视组案件18件,化解7件,化解率 38.9%。紧盯问题房开、征地拆迁、涉法涉诉、“两拖欠”重点领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信访问题较多的旺德房开、新天地房开、环湖安置房建设、北岭上品等项目问题化解取得重大成果,有效化解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两拖欠信访问题得到强有力化解。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二是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力度不平衡,个别执法科室、下属单位对法治工作不够重视。三是行政执法监督的措施还不够有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努力开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新局面,以使法治成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为重点,严格落实局党组、单位集体学法制度,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继续推进普法责任制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落实,加强普法宣传,提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能力水平,做到执法普法两不误,逐步提高服务对象及全民的法律意识。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更新行政执法队伍,加大重点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大监督考核力度,提高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公开运作、监督有效的机制,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进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落实“八五”普法工作要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知识讲座,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建筑法律知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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