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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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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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开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贵阳贵安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开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依法治县办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开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法规科负责人任副主任,负责全局依法治县工作的统筹协调。局党组将法治建设纳入总体工作年度计划,与总体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及时研究解决依法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局主要领导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的工作任务和有关要求,增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依法行政、依法执政。

(二)强化理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并依托“法宣在线”平台,局主要领导带头并组织干部职工线上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按时完成学法测试,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依法决策能力。一年来,组织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5次、局党组会法治学习3次,开展第一责任人讲法活动1次。二是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带头开展学法活动,不断加强全体干部职工对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优化调整城市管理执法系统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同志和业务人员,配强法治建设专门力量,坚持做到重点工作带头推动、重大问题带头研究、重点环节带头协调、重要任务带头落实。2024年以来,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培训6次、法治专题讲座3次,组织班子成员、执法大队负责人和执法人员参加旁听庭审8次,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执法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强化宣传教育、巩固普法成果

一是抓宣传引导。按照县普法办要求,积极参与以“3·15”消费者权益日和“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活动为载体的各类普法宣传活动。我局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沿街LED屏幕、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链接等各种媒体途径,及时宣传与市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城管法律法规的普及率,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将法治宣传延伸到方方面面,进一步加强了与群众的沟通,对于引导群众增强守法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二是深入实施城市管理执法系统“八五”普法规划,通过制作小视频、印发通知、集中宣传活动等,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阳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贵阳市违法建设查处规定》等法律法规。2024年以来,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0场次,接受群众咨询100人次,发放有关法律宣传资料10000余份。

(四)强化制度建设、提升执法质效

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修订完善《开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试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开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等一系列制度,集体讨论重大案件28件。认真落实“721”工作法,大胆实践“首次不罚、轻微不罚”法律制度,对3起涉企行政案件作出了不予处罚决定;持续开展规划、建设、燃气等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全年办理行政执法案件370起,处罚金额355.76万元。在县委、县政府的高位统筹和精心组织下,与相关部门和街道、乡镇联动,拆除违法建设321起。联合住建、交通、生态环保、消防和属地开展执法检查13次,整治隐患问题7个。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对随机抽查结果及时在系统和县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二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4年,我局持续推进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审核)领导小组机制,将法律顾问纳入领导小组成员之一,先后聘请贵州创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和贵州成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全年法律顾问参加重大决策审查、疑难案件讨论、法律合同审核、执法活动合法性审查25次。切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24年以来,对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29起,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充分发表辩论意见,确保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和审查。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五)强化权力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

一是深化城市管理“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研究梳理行政许可事项12项、权责事项清单534项,同步制作更新权力运行流程图,并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开,精简办事环节,对涉及民生领域工程事项采取“容缺”审批,严格执行窗口“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全年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603件并办结率达100%。紧紧围绕“一圈两场三改”、农村“五治”、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民生实事等重点工作,坚持“疏堵结合、整合资源、综合治理”,打造户外招牌规范示范街6条,建立建筑垃圾管理体系,强化日常调度管理,全力推动城市管理服务工作。

二是开展内部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执法监督科牵头对全局执法中队的行政执法进行工作监督。重点对法律、法规实施和履行法定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将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工作向精细化推进。加强行政执法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制定《中共开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围绕行政执法、项目建设方面自查的4个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4个案件已经按照要求全部整改完毕,3个问题需要长期坚持。邀请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对我局开展卷宗评查2次,开展执法指导6次,组织执法监督科采取抽样检查、抽点检查、定期检查等方式,开展内部执法监督10次,制定和完善相关执法制度7个,采取第一种形态问责10人,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是积极回应群众投诉举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局认真根据省市县的安排和部署,坚持发展和稳定两手抓,不断健全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强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力度,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和包案化解机制,积极推进我局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化解和“一岗双责”“七个坚决防治”原则强化矛盾纠纷化解排查原则,持续为开阳的稳定和谐贡献力量。2024年以来我局共受理信访案件54件,案件受理率达100%。

二、存在问题

(一)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一是法律知识欠缺,法律知识掌握不全面,业务法规掌握不准确,对于部分新修订完善和制定的法律法规掌握不够,对相关法律精神的理解存在偏差。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机械,机械按法律条文办事,特别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对法律原则和精神把握不准,致使决策、执法违背法律的根本目的。

(二)执法队伍建设存在差距。一是一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执法人员文化程度、所学专业、综合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执法人员对专业数据的认定上,因缺乏相关专业知识,认定不准确。在推动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履职尽责过程中,执法队伍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方面有待加强。二是法治专业人才储备有待加强,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力量相对薄弱。

三、下步打算

(一)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传达贯彻省委、市委、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和保障性位置,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严格依法履职。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措施,促进领导干部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和带动作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有关规定,紧紧围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提升我局行政执法质量。

(三)深入抓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紧扣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抓好创建工作目标责任落实,重点整治“执法乱作为、不文明执法、执法不作为、扰企执法”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行政执法领域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乱摊派问题自查排查工作,对标对表抓提升落实,确保我局各项工作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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