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单位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普法目标 | 行动计划 | 责任领导 | 责任部门 | 联络员 |
1 | 开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 1.民族宗教工作干部;2.少数民族群众;3.宗教界人士;4.信教群众等。 |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思想学习、理论培训的重要内容,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供销工作,实现民族宗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1.每季度开展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2.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3.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4.举办民族宗教干部培训;5.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6.开展2025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7.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8.积极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各项普法宣传活动。 | 蒋万强 | 办公室 | 杨洋 0851-87221309 |
2 | 开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办法》 | 1.民族宗教工作干部;2.少数民族群众;3.宗教界人士;4.信教群众等。 | 1.增强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和少数民族群众自觉学法、用法意识;2.民族宗教领域更加和谐稳定,不出现重大违法违规事件。 | 1.每季度开展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2.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3.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4.举办民族宗教干部培训;5.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6.开展2025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7.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8.积极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各项普法宣传活动。 | 班兴辉 | 民族科 宗教科 |
冉进辉 黄远浩 0851-87221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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