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统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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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统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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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开阳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开阳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文件要求,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力夯实统计法治基础,强化统计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全面依法推进统计法治政府建设

(一)依法履行统计法治建设职责

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研究部署、推动落实法治建设工作,定期组织会议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建设工作,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严守统计机构法律底线,依法实施和监管统计调查,为全县统计法治建设提供保障。2025年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工作3次。

(二)持续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25年通过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组织全县“四上”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员、部门统计员、乡镇统计员等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学习8次,全县统计人员思想防线进一步筑牢,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得到提高,依法统计和依法治统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强化,全面提升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素养。

(三)严格执行法治建设依法公开制度

一是依法公开执法事项。及时完善权责清单和普法责任清单,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开阳县统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开阳县统计局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二是加大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力度。就我局印发或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均严格按照程序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做好解读,同时向县司法部门提交合法性审核,切实提高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四)持续强化警示教育和威慑作用

始终保持防治统计造假的高压态势,针对利用职权明示暗示造假、以“调度经济”之名行“操纵数据”之实等隐形变异问题。组织学习了原山东省威海市委书记孙述涛统计造假案件、云南曲靖市统计造假政治生态恶化案例、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不顾当地实际规划建设童车产业园典型案例,充分发挥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威慑警示作用,强化以案释法、以案明纪。2025年推动县委、县政府学习统计违纪违法案件3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3次,通过警示教育,深化了全县干部职工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了统计“底线”和“红线意识”,增强了坚持统计职业操守,自觉防范和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主动性。

(五)持续加强统计法治宣传

坚持集中普法与日常普法相结合,普法宣传与统计调查、执法检查相结合,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充分利用统计专业知识及业务培训会、国家宪法日、统计开放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关键节点,多形式、多渠道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10月28日开展“开阳县2025年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活动;12月1日,与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法治宣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二是以统计数据质量核查为契机,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做到送法入户、送法入企,切实提升全县统计系统、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依法统计意识,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氛围。

(六)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 

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增强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意识。4月在2025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中设置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统计法律法规课程,培训60人次。11月在乡科级干部进修班和乡科级副职干部任职班上,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统计法律法规和违法案例警示教育的培训,培训68人次,全面提升领导干部学法守法意识。

(七)持续深化执法监督工作

建立完善统计执法检查规范,加强执法文书标准化建设,配备执法装备,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目前,配备执法记录仪2台,对统计执法检查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记录,提升执法公信力。制定《开阳县统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检查范围、内容、实施步骤、频次和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规范开展统计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关于“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原则上应当根据问题线索启动,杜绝滥用随机方式任意执法”的要求,2025年未收到任何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开展企业统计执法检查0次,行政处罚案件为0件。

(八)不断优化基层统计队伍结构

2025年通过全市人才引进,新录用1名事业单位人员参与工业统计调查工作。同时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乡级统计人员管理,稳定统计人员队伍,要求乡(镇、街道)统计分管领导发生变动的,来函到县统计局备案,统计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需来函征求县统计局意见,由县统计局复函后方可办理变动手续。2025年以来乡(镇、街道)统计工作人员发生变动7人次,涉及38.9%的乡(镇、街道),进一步优化乡(镇、街道)统计人员结构。

(九)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和统计执法人员培训

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作为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开阳县2025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方案》,制定了《开阳县统计局行政执法培训计划》,对单位法治分管领导、法治工作人员、持统计执法证、行政执法证人员以及拟申请统计执法证和行政执法证人员,开展了公共法律知识、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执法技能培训,培训学时60个。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和行政执法人员工作能力,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另外,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市统计局开展的统计法治培训以及司法部门开展的各项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加强统计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

(十)持续落实法律顾问聘用

严格贯彻落实《开阳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我局法律顾问的聘用,进一步推进统计工作法治化管理能力,为依法统计、规范履责,合理防范统计风险,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咨询服务。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仍有差距。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的重要批示精神及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学习和上传下达的方式不够多,研讨不够深入,取得的学习效果还有待加强,层层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责任还不严实。

(二)推动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仍有差距。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有差距,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的人员只有1名,无法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三)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普及。日常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少、力度弱,还未形成多层次、多途径、广覆盖的宣传格局,统计法治宣传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部分调查对象和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律知识掌握不全面,依法履行统计法定义务的自觉性和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学习领会,筑牢统计思想防线。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加强《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学习,进行深入研讨,注重质量和效率,不断强化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树立依法统计和法治统计意识,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二是持续深入推进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常态化学习统计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强化以案释法、以案明纪,形成尊法、敬法、守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强化责任担当,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一是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符合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取得统计执法证,提高执法水平。二是加强与其他监督机关沟通协作,联合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三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强化执法威慑。执法检查要打破仅限于“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常规,多进行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强化督促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四是多举措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各专业科室要持续强化走访调研,深入乡镇和企业实地了解经济发展情况,把统计数据摸实摸准,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三)强化培训宣传,提高统计工作水平。一是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充分利用年度、季度培训会,加强对企业统计工作人员统计业务知识和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对统计业务不了解和不熟练的进行面对面指导,点对点培训,扎实做好基层的统计联网直报工作。二是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将统计法治宣传融入日常工作,多途径广泛宣传,不断扩大统计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统计法治氛围,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和依法治统新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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