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丰乡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为深化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优化营商环境,杜绝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结合本乡企业分布特点及节前检查工作需求,制定本计划。本计划涵盖乡级各行政执法主体的涉企检查事项,凡涉及经营性主体均已纳入,所有检查活动严格遵循“合法、必要、精准”原则。
二、工作要求
一是严格执行计划管理,所有涉企检查必须纳入本计划,确因投诉举报、应急处置等需开展的个案检查,按程序备案后实施,杜绝无计划检查。二是推行“一表通查”模式,归并同类检查事项,避免重复执法、多头执法,减轻企业负担。三是检查人员需持证执法,规范制作检查笔录,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下达整改通知,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形成闭环管理。四是节前检查(1月、10月等重点时段)需强化协同联动,聚焦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用工合规等关键领域,确保企业平稳过节。五是建立检查信息共享机制,各部门检查结果及时录入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互通、结果互认。
附件:禾丰乡涉企行政检查规划安排
|
禾丰乡涉企行政检查规划安排 |
||||||||||||
|
序号 |
检查部门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方式 |
检查频次 |
检查时间 |
是否联合检查 |
联合检查牵头部门 |
联合检查参与部门 |
备注 | |
|
1 |
乡平安法治办公室 |
辖区危化品零售点、烟花爆竹零售点、煤矿、非煤矿山、工贸行业 |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2.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3.安全培训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4.危化品、烟花爆竹储存、经营合规情况。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七条;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3.《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
定期巡查 |
季度 |
在频次内不定时巡查 |
是 |
乡平安法治办公室 |
乡平安法治办公室 |
||
|
2 |
经济发展办公室 |
1.集镇环卫相关企业(如垃圾清运、户外广告经营企业,全量检查);2.占用、挖掘集镇道路的施工主体(按需检查);3.燃气使用经营主体(全量检查) |
1.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合规情况;2.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及合规运行情况;3.占用、挖掘集镇道路审批及施工规范情况;4.燃气使用经营主体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
1.《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十八条;3.《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4.《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燃气类每半年1次,其他类每年1次 |
现场检查+动态巡查 |
燃气使用类:4月、11月(11月含节前安全检查);其他类:8月 |
是 |
经济发展办公室 |
经济发展办公室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