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圆,也叫跳月、跳厂、跳场、跳花、跳硐等,是苗族历史最悠久、流传最广的芦笙舞。明代跳圆开始见于史籍,明嘉靖《炎缴纪闻·蛮夷》:“苗人……仲春,刻木为马。祭以牛酒,老人并马箕踞,未婚男女吹芦笙以和歌,淫词谑浪,谓之跳月。”万历《贵州通志》就有贵州宣慰司(今开阳县一带)苗族踏月的记载,清代乾隆时,“花苗……孟春合男女于野,谓之跳月。择平壤为月场,以冬春树一木植于地上,缀以野花,名曰花树,男女皆艳服,吹芦笙踏歌跳舞,绕树三匝,名曰跳月。”可见跳圆初名跳月,就是在月光下跳芦笙舞的意思。明末清初已大肆盛行于西南地区的苗族中,在清水江花苗中更是盛况空前。清初,清水江花苗已有相对固定的跳圆场所,并且形成在今天清水江沿岸开阳、贵定、龙里和福泉市每年农历正月依次轮番跳圆的习俗,即正月跳圆从初二开始,至二十八结束,并有固定场次,大多数圆场参加人数都在500~2000人左右,其中开阳平寨每年三场参加群众都逾万人,堪称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苗族跳圆活动,盛况空前,民国《开阳县志稿》记载,清末民国时,平寨花苗把跳圆活动和苗族斗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如今,苗族的跳圆活动还吸引的大量的布依族、汉族等各族群众的参与,逐渐形成的各族人民大团结的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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