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吴燕等宗国有土地划拨转出让的请示 开地字〔202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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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吴燕等宗国有土地划拨转出让的请示 开地字〔202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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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吴燕等7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划拨转出让类型手续的请示》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是原则同意吴燕等7宗土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划拨转出让手续,用地面积810.38平方米。

二是上述7宗土地用途为住宅,面积810.38平方米,出让年限为70年。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出让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三是若今后国家和省重点工程或市政设施等社会公共事业项目建设需要使用上述土地时,政府可依法提前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并根据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四是你局要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法足额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使用权类型变更登记,同时注销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附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划拨转出让类型审批表

 

 

 

                               2020年4 月16日       

  


附  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类型审批表







   单位:㎡


序号

受让人

转让人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面积

用途

土地坐落


1

吴  燕


开双国用(2012)第8-6号

138

住宅

双流镇双永村上街


2

陈洪渊


开龙国用(2001)字第01-61号

162.2

住宅

龙岗镇建设路


3

谢  波


黔(2020)开阳县不动产权第001185号

96.58

住宅

龙岗镇新街


4

周立柱


开城国用(2012)字第2900号

102.5

住宅

城关镇城东路


5

何晋才


开马籍国用(2002)字第602号

126.1

住宅

楠木渡镇街上(大寨村)


6

胡尚友


开城国用(2010)字第4356号

120

住宅

城关镇三中小区


7

杨毓远

谷继刚

开城国用(2015)字第4043号

65

住宅

城关镇三台山小区



合计

8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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