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地字〔2020〕27号 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开阳县南江乡毛家院村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开阳县南江乡毛家院村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请示》(开自然报〔2020〕228号)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将位于南江乡毛家院村下寨组的0.3247公顷集体建设用地依法作为开阳县南江乡毛家院村村级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和使用。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建设用地审核、督促、检查等相关工作。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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