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自然资协〔2025〕第5号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规定,开阳县兴龙砂石厂二分厂A-03地块拟采用协议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开阳县龙岗镇二村
宗地面积:14613.2平方米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0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采矿用地
容 积 率=0;建筑系数=0;绿地率=0;建筑限高无
拟出让年限:50年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30日,具体时限为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5月14日。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上述地块实际规划设计指标以及相关要求,以规划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公示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参加者外,需要使用本公告所公示土地的(以下简称“意向用地者”),均可向我局提出用地申请。
单位地址:开阳县开洲大道172号
邮政编码:550300
开阳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吕广斌 0851-87250055或0851-87251915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提交用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申请表原件;
2.意向用地者的营业执照、采矿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留存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并加盖公章)。
五、供地方式
1.公示期内,若宗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以上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期内,若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以协议方式出让以上宗地土地使用权。
开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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