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自然资协〔2025〕第9号开阳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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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自然资协〔2025〕第9号开阳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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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规定,贵州省开阳县永温磷矿建设项目进风竖井地块拟采用协议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永温镇大坝村

宗地面积:12982.38平方米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596.476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采矿用地

容 积 率≤0.2;建筑系数≤10%;绿地率≥10%;建筑限高3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

拟出让年限:50年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30日,具体时限为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7月9日。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上述地块实际规划设计指标以及相关要求,以规划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公示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参加者外,需要使用本公告所公示土地的(以下简称“意向用地者”),均可向我局提出用地申请。

单位地址:开阳县开洲大道172号

邮政编码:550300

开阳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杨虎0851-87250055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用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申请表原件;

2.意向用地者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留存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办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并加盖公章)。

五、供地方式

1.公示期内,若宗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以上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期内,若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以协议方式出让以上宗地土地使用权。



开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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