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贵州新天鑫化工有限公司利用黄磷尾气年产50万吨(一期10万吨)电池级碳酸酯系列产品项目有关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①项目名称:利用黄磷尾气年产50万吨(一期10万吨)电池级碳酸酯系列产品项目
②建设性质:新建
③建设地点:贵阳市开阳县双流镇双永村贵州新天鑫化工有限公司
④建设单位:贵州新天鑫化工有限公司
⑤投资总额:366870万元
⑥占地面积:73758m2
⑦建设内容及规模:碳酸二甲酯315000t/a(电池级9.5万吨/年,其中一期4.5万吨/年,二期5万吨/年;优级22万吨/年);碳酸甲乙酯150000t/a(电池级15万吨/年,其中一期5万吨/年,二期10万吨/年);碳酸二乙酯15000t/a(电池级1.5万吨/年,其中一期0.4万吨/年,二期1.1万吨/年);草酸20000t/a(二期建设)
⑧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①废气: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扬尘以及车辆尾气。
②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调浆的施工废水。
③固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弃土、弃渣、施工废料、建筑垃圾等。
④噪声: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
2、营运期:
①废气:锅炉燃烧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解析气、驰放气、超压排放气、精制精馏废气。
②废水:黄磷尾气净化工段产生的洗涤水、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场地产生的初期雨水、锅炉强制排污水。
③固(危)废:空分吸附剂、废脱硫剂、废脱氯剂、废脱砷剂、废催化剂、废吸附剂、反应器瓷球、煤渣、锅炉飞灰。
④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对拟建项目评价区域进行实地调查和分析、收集资料(公众参与),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最后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2、对拟建项目在建设期和营运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
3、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提出优化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方面的建议,并为环保措施的选择与实施提供依据,使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4、为项目建成后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使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区域社会经济之间形成协调发展的关系。
5、根据工程设计和环境现状,在采取环保措施前提下,论证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拟建工程的建设情况是否了解?
2、您对本项目建设的环境问题你最关心的是?
3、本项目的建设对你的生活、工作环境和健康的影响?
4、您觉得建设单位在今后环境保护工作中应首先加强哪一方面工作?
5、您认为本项目应加强的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6、您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
7、对本项目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贵州新天鑫化工有限公司
2、联系人及电话:
3、电子邮箱:
4、通讯地址:贵阳市开阳县双流镇双永村贵州新天鑫化工有限公司
六、环评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1、编制单位: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2、联系人、:廖工
3、电子邮箱:497117959@qq.com
4、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晒田坝路5号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七、提出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公众意见的意见表详见附件,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请广大公众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谢谢!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八、说明
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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