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18年7月16日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将“四氟化硅生产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四氟化硅生产项目。
二、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一套1000t/a四氟化硅生产装置,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混料工段、烘干焙烧工段、四氟化硅气体净化工段、成品库等主体工程及相关的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②最关心的环境问题;
③对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1、通过电话反映
建设单位名称:齐磷科技(开阳)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志新
联系电话:0851-86844611
建设单位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硒城街道办事处经开区智能服务中心四楼办公室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851-85925531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晒田坝路1号
2、电子信箱:757011003@qq.com
3、填写公众意见表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十个工作日(2024年6月27日起)。
六:征求意见稿获取地址https://pan.baidu.com/s/1QvfiT1KYWlEKC3ROu1gMXg 提取码:qlkj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齐磷科技(开阳)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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