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以下统称网络平台),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12.5万吨P2O5/年副产二水石膏转无水石膏湿法磷酸改造项目
(2)选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双流镇凉水井村48号
(3)总投资:13934万元
(4)项目性质:新建
(5)建设内容:建设年产12.5万吨P2O5副产62.5万吨二水石膏转50万吨无水石膏湿法磷酸改造项目,对二水过滤部分进行设备材料的提升等级改造;新增二水磷石膏向无水磷石膏的转晶系统、无水石膏的过滤、洗涤系统、转晶反应尾气的洗涤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和厂房。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贵州胜威凯洋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张先生 电子邮箱:272503631@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机构: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联系方式:潘先生0851-85604697
邮箱:635464172@qq.com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晒田坝路1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通过电子邮箱:
联系方式:张先生
电子邮箱:272503631@qq.com
(2)寄送至建设单位
公司名称:贵州胜威凯洋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双流镇凉水井村48号(邮编:550300)
收件人:张先生
贵州胜威凯洋化工有限公司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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