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贵州胜威凯洋化工有限公司“50万吨/年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制硫酸联产新材料项目制酸段提质改造项目”有关征求意见稿公开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50万吨/年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制硫酸联产新材料项目制酸段提质改造项目
(2)建设性质:改建
(3)建设单位:贵州胜威凯洋化工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双流镇凉水井村黄金树组48号
(5)总投资:6000万元
(6)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年产50万吨磷石膏制备20万吨硫酸联产24万吨水泥熟料项目,本次变更主要建设硫酸生产装置、循环水站及相关配套设施和厂房,水泥熟料装置及相关厂房已建设完成。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的“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8.废弃物循环使用: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建筑垃圾等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和“十一、石化化工—2.无机盐: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已于2025年12月09日获得开阳县发展和改革局赋予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名称:50万吨/年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制硫酸联产新材料项目制酸段提质改造项目,项目编码:2512-520121-04-01-295842。
2、本项目环保措施
(1)声环境影响:噪声主要为设备产生的噪声,多为连续噪声;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安排设备工作时间、隔声减振,加强管理等措施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水环境影响:项目生活废水接入公司现有污水管网,由现有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雨水排水沿着生产区道路等布设明沟导排,事故水连接至厂区的事故池,经处理后回用于厂区,不外排;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生产,不外排;通过采取各项废水治理措施,正常情况下本项目生产工艺废水与生活污水回用,不外排。
(3)环境空气影响: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立磨粉尘、硫酸废气和仓库产生的少量废气,生产线尾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SO2、NOx、硫酸雾。
本项目熟料装置有组织粉尘经分别设置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水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后排放。硫酸装置二氧化硫、硫酸雾、颗粒物排放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表5“二氧化硫:400mg/m³、硫酸雾:30mg/m³、颗粒物:50mg/m³”标准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标准要求“氮氧化物:400 mg/m³”。
(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期间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5)生态环境:项目不新增用地,现有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区域土地利用功能。项目厂区周边无野生动物栖息地,项目建设对评价区的植物、动物、生态系统结构等不会形成影响。
三、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在项目周围受影响范围内进行回访并征求公众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本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四、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连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TEpCD6CkCl6dmDmidl65g?pwd=3c4b 提取码:3c4b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贵州胜威凯洋化工有限公司安环部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六、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书面方式与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贵州胜威凯洋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胜威凯洋化工有限公司安环办公室
联系人:张兴 联系电话:0851-87258812
电子邮箱:272503631@qq.com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贵州昊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
贵州胜威凯洋化工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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