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实践活动实验区”中期评估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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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实践活动实验区”中期评估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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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开阳县“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实践活动实验区”中期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评估方案》 要求,县教育局组织评估组于2021年5月24日—7月2日对全县各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实践活动实验区”工作进行了中期评估。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评估63所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村小由乡镇中心学校(中心小学)评估,教学点不参与此次评估,实验幼儿园由于未开园,故未参加此次评估。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访谈交流等方式,围绕领导重视、管理规范、教师队伍、教学工作、办学效果、加分项目等五个方面的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并评分。本次中期评估结果如下:优秀18所,占28.6%;良好28所,占44.4%;合格17所,占27%。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保障家长学校工作有序开展

各学校(园)均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校长、关工委相关人员为副校长的家长学校领导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职责分工。建立家长学校教研组,由5名以上家长学校骨干教研员参与指导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教学工作。各学校(园)将家长学校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和岗位考核内容并进行总结。家长学校将经费列入编制预算,列入生均公用经费开支。将学校教师承担的家长学校工作计入工作量。

(二)规范管理,完善家庭教育管理制度

各学校(园)均按照《贵州省“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实践活动实验区”工作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实践活动实验区”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悬挂家长学校牌子,有专门的家长学校办公室,有办公设施设备;制定《家长学校工作会议制度》《家长学校教研、教案、备课等教学管理制度》《家长学校教师培训制度》《家长上课参训考核制度》《家长学校考核、评比、表扬奖励制度》《家长学校档案管理制度》等;家长学校教学以班级为单位,以教室为课堂,以班主任为组织者和主讲教师;每年评选表扬一批家长学校优秀教师和优秀家长学员;收集各种资料,档案规范有序,共促家庭教育新成效。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

1.师资队伍建设。各学校(园)家长学校建立以班主任为主体,以部分学科教师、“五老”、家庭教育专家、优秀家长和社会工作者为辅助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2.师资队伍培训。各学校(园)严格组织本校家庭教育专兼职教师参加上级培训,组织开展二级培训,有外出和校内培训登记、记录、图片、简报等;每学期定期组织家长学校教师开展教研活动,活动资料完备,收集整理规范。

(四)多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提升家长家庭教育能力

各学校(园)以《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为依据,采取集中授课、个别指导、自主学习和多向互动相结合的教学模式,上好家庭教育理论课,让家长了解家庭教育的基本知识和儿童身心发展特点,懂得家庭教育的技巧和方法。注重针对性和系统性,注重“案例教学”的研究和实践;制定学校(园)学年教学计划,备课、上课教研等活动有序开展;家长学校每学期每班集中授课不少于2次4课时(每课时45分钟),其中案例教学课不少于1课时。每学年组织全年级或全校性的家庭教育报告会不少于1次,其他家校合作活动不少于1次;充分利用《父母课堂》为指导教材,利用QQ、微信等平台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方面的教学及推送。

(五)办学效果良好

各学校(园)家长学校家长学员每学期到课率县城超过85%,农村学校超过75%,家长学员对家长学校满意度在90%以上,学生对家长的教育方式提高满意度80%,家长学校办学特色多样化,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

(一)对家长学校中期评估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学校(园)家长学校工作流于形式,未结合学校(园)实际拟写学校工作计划及家长学校工作计划,套话、空话多,可操作性不强,工作总结没有结合本校实际体现经验成效,没有深入查找问题,没有下一步工作打算或整改措施。

(二)对资料的解读及准备工作不到位。部分学校(园)对评估指标研读不够准确,提供资料不能很好印证工作开展情况。资料未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档案资料整理规范》以学年度为单位进行收集,同时未按A级指标进行装盒,没有将B级指标进行分装。部分学校(园)未提供2019—2020学年度资料备查,提供的2019—2020学年度资料不完整,过程性资料不齐。

(三)规章管理制度不完善。部分学校(园)家长学校未完全建立教研制度、教学管理制度、教师培训制度、家长上课参训考勤制度等规章管理制度,制定的制度不切合实际,内容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

(四)教研活动开展不扎实。部分学校(园)家长学校教研工作不系统、不具体,教研活动形式单一,没有多形式地开展教研活动,教研活动的质量不高。对教师的培训工作落实不到位,培训记录不规范。

(五)教学管理工作不规范。部分学校(园)未按照要求开展家长学校集中授课,授课次数不足2次4课时,案例教学课少于2课时,未及时收集家校合作活动印证资料。个别指导、自主学习方式单一。指导家长学习父母课堂资料不完善,学习方式少,空中家长学校学习开展不好,学校对家长学习跟踪不到位。部分学校(园)开展交流展示活动形式单一,资料收集不规范。

(六)办学效果不明显。家长学校开课情况统计不完整,开课时不足;调查问卷样本量少,不具代表性,无汇总表或汇总表不规范,部分学校调查问卷未注明时间。没有提炼特色亮点。

(七)资料管理不规范。即收集的材料无“日期”,标题不准确,过程性资料互证性差,如班级学员培训材料中教案无日期,无授课教师、无授课班级等信息等;文本排版不规范,没有按照要求进行规范排版。提供的资料不能印证相关工作的指标。

四、下一步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管理

各学校(园)要转变观念,做实家长学校各项工作,强化过程管理和过程性资料的收集整理,不断促进家长学校工作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大力度,促进家长学校管理规范

各学校(园)要结合学校实际对家长学校管理的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积极推进家长学校制度建设,提升家庭教育质量。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提升家长学校工作管理水平。

(三)强化意识,抓好教研工作

各学校(园)通过理论学习、业务学习、集体备课、专题讲座、反思交流、评课活动等校本培训,提升家长学校教研质量与水平。教研活动要关注指导家长家庭教育的实际问题,引导教师树立“问题即课题、教学即研究”意识。

(四)加强管理,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示范校要充分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县家长学校工作不断取得进步。积极开展县级、校级教学研讨活动,加强家庭教育师资培训,引领家庭教育指导教师积极参加教学研讨、优质课评比、教案评比等活动,促进家庭教育指导教师专业成长。

(五)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各学校(园)教职工要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新的家庭教育教学理念,不断提高家庭教育教学能力。

(六)加强整改,以整改促进工作不断完善

各学校(园)要根据此次中期评估结果,立即开展整改工作,评估分数在80分以下的,要按照县评估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通过整改使家长学校工作不断完善,同时以《贵州省“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实践活动实验区”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化家长学校评估指标体系(修订)》为指导意见,开展家长学校工作。


附件:开阳县“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实践活动实验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中期评估成绩汇总表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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