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调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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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调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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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50号)要求,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定于2021年9月1日起至10月20日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

现将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向全社会予以公告,具体调查方式为: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中国教育督导”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选择“举报平台”,进入举报系统留言,提供举报线索。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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