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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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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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普通高中,厅内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省教育学会: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申报工作。现将我省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单位须严格按照《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成果申报工作,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不能申报。

二、成果申报相关表格可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三、各地区、单位请于2021年5月14日前将申报成果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汇总报送至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杨秀柱,电话:0851-86775332,邮箱:gzjkyghb@163.com。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pdf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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