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教育局关于保障学前教育教职工待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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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教育局关于保障学前教育教职工待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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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民办幼儿园: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学前教育质量,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切实保障学前教育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2025年4月28日县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我县学前教育教职工待遇保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保障意义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终身学习的开端,对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学前教育教职工是学前教育的直接实施者,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工作热情直接关系到学前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因此,保障学前教育教职工的待遇,是稳定师资队伍、提升教育质量、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举措。

二、完善工资福利体系,确保合理收入

1.基本工资保障:各幼儿园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学前教育教职工的基本工资水平,并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2.绩效工资激励: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根据教职工的工作表现、教育教学成果、师德师风等因素,合理确定绩效工资,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3.福利待遇落实:依法为学前教育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提供必要的福利待遇,如节日福利、健康体检、带薪休假等,切实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1.定期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教职工定期培训制度,定期组织教职工参加专业技能培训、师德师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提升教职工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2.职业发展支持:鼓励和支持学前教育教职工参加学历提升、职称评审、课题研究等,为教职工的职业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四、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制度落实

1.监督检查机制:县教育局将定期对各幼儿园学前教育教职工待遇保障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考核评价机制:将学前教育教职工待遇保障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幼儿园年度考核和评估的重要内容,对表现突出的幼儿园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力的幼儿园进行通报批评或约谈问责。

五、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教职工待遇保障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共同营造良好的学前教育环境。

开阳县教育局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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